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 每車道3千元

行駛於國道時,駕駛人最怕遇到禍從前方飛來,鑑於國道每年散落物事件發生逾四萬件,影響交通甚鉅,甚至衍生二次交通事故,高速公路局為強化行車安全,於昨(十六)日起,對國道散落物處理開始收費,收費標準為散落物處理超過三十分鐘者,每一車道將對影響車主收取新台幣三千元,兩車道則為雙倍六千元(採累積計算)。 高公局表示,國道散落物以輪胎散落物居多,以國道平均每年四萬件來算,有九成為處理三十分鐘以內處理完成,其中以輪胎脫落物最高,約占百分之十五,其餘還有,家具沙發、水泥、金屬類製品、塑膠類,甚至豬隻、雞隻牲畜及木頭散落物也有,致一年近千件車禍。 高公局表示,基於加強行車安全,將依法收取散落物處理費用,並非要向當事人回收作業成本,而係冀望藉由收費機制,由用路人負擔部分成本,加強提醒民眾能在上路前檢視載運的貨物是否綑紮牢固,避免貨物掉落導致後方車輛造成二次事故,影響行車安全及順暢。高公局官員表示,過去國道曾發現載運鐵塊掉落意外,國道最多曾處理五小時左右,也透過特殊機具處理,若以未來實施標準,將裁罰二萬七千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