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法院檢座申請逮捕納坦雅胡 以國:和哈瑪斯齊名是道德淪喪

國際刑事法院首席檢察官公開指控納坦雅胡和以國防長多項罪名,並申請逮捕令。(圖片來源/截自國際刑事法院官網)

國際刑事法院首席檢察官卡林姆汗美國時間週一接受《CNN》獨家專訪,他正式對國際刑事法院提出逮捕令的申請,逮補哈瑪斯領袖及涉嫌犯下戰爭罪、違反人道罪的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

格達費、普丁後,納坦雅胡可能會是下一位被ICC發出逮捕令的國家領袖

國際刑事法院(ICC)檢察官卡林姆汗(Karim Khan)今天接受《CNN》首席國際主播阿曼普爾(Christiane Amanpour)專訪,他表示團隊正在申請對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和哈瑪斯領導人辛瓦(Yahya Sinwar)的逮捕令。

以色列國防部長加蘭特(Yoav Gallant)、哈瑪斯的軍事領袖戴夫(Mohammed Deif)、政治領袖哈尼耶(Ismail Haniyeh)也會列入逮捕名單中。

國際刑事法院針對以色列總理和防長的逮捕令,除了會是以色列在多年以巴衝突以來的首次逮捕另外,更代表納坦雅胡將會和俄羅斯總統普丁(Vladimir Putin)一樣,被歸類在犯下戰爭罪的國家元首;ICC去年就普丁對烏克蘭發動戰爭,對他發出了逮捕令。

已經過世的利比亞強人格達費(Muammar Gaddafi),也在2011年因為涉嫌危害人類罪,遭到ICC發出逮捕令。

但國際刑事法院今天的聲明也不是他們第一次對以色列採取行動。 2021年3月,卡林姆汗的團隊當時就對以色列在2014年以巴衝突可能犯下的罪行展開了調查。

不過申請對以色列和哈瑪斯領袖的逮捕令,卡林姆汗可能會受到一些批評,因為他將「恐怖組織」和「民選政府」放在同等地位。

國際刑事法院法官團隊目前將審議卡林姆汗提出的逮捕令申請。

雖然加薩目前遭受以色列猛攻,不代表哈瑪斯不用對暴行負責

卡林姆汗對辛瓦、戴夫和哈尼耶的起訴的罪名當中,包括「大屠殺、謀殺、狹持人質、強姦和性侵人質」。他告訴阿曼普爾:「10月7日,以色列人在他們的臥室、住家、農莊裡,被入侵的哈瑪斯武裝分子『撕裂』,這震驚了世界」「以色列人受到了極大的痛苦」。

去年10月7日,哈瑪斯當時在以色列南部屠殺了約1200人,並狹持了大約250名人質,至今仍有許多人質被囚禁在加薩。

卡林姆汗說哈瑪斯仍在進行犯罪行為,「許多無辜的以色列人被哈瑪斯俘虜,他們的家人在等他們回家」。

對於申請哈瑪斯的逮捕令,卡林姆汗指出他的團隊手上有「多種證據」能佐證,包括經過查證的襲擊影片和照片,以及目擊者、倖存者的指證。

但卡林姆汗也進一步說,以色列有權利、甚至是義務來要回人質,但必須遵守法律。

卡林姆汗宣告要逮捕以哈雙方後,哈瑪斯做出了回應:「強烈譴責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在沒有法律根據的前提下,要對巴勒斯坦運動領袖發出逮捕令,此舉更是把受害者與侵略者劃上等號」。

更進一步表示:「那些對巴勒斯坦人民犯下罪行的佔領軍領袖、軍官和士兵等罪犯,呼籲ICC檢察官該對他們都發出逮捕令,並撤銷對巴勒斯坦運動領袖發出的所有逮捕令。」

目前除了逮捕令外,美國官方認定哈瑪斯幾位領袖為全球恐怖分子,更和英國、日本、加拿大等國家和歐盟判定哈瑪斯為恐怖組織,這些領袖將會受到旅遊禁令、資產凍結等制裁。

哈瑪斯領袖辛瓦除了會被ICC通緝,他目前更是多國認定的全球恐怖份子。(圖片來源/X@IsraelWarRoom)

以色列官員都贊同納坦雅胡,認為ICC同時逮捕雙方「道德淪喪」

卡林姆汗在訪談中提到,他對納坦雅胡和加蘭特提出多項指控,包含「造成滅絕、利用饑荒作戰、阻止人道救援進駐,衝突中故意以平民為目標。」更說:「哈瑪斯士兵需要喝水不代表可以斷絕所有加薩平民水源。」

加薩衛生部表示,加薩自10月7日以來,超過35,500名巴勒斯坦人遇害、79,000人受傷。但目前此數據尚未受到證實。

納坦雅胡聲稱一切行為是源自「政治義憤」,納坦雅胡在以色列聯合黨議會小組會議上說:「他們不會阻止我們,我們將繼續戰爭,直到人質被釋放,哈瑪斯被殲滅。」

以色列戰時內閣成員、納坦雅胡政敵、民族團結黨領袖甘茨(Benny Gantz)也立即批評了卡林姆汗的決定,稱以色列的行動是以「史上最嚴格的道德準則」並同時遵守國際法,而且以色列擁有健全的獨立司法機構。

有可能會是下屆總理的甘茨更譴責:「一位決心保護祖國免受卑鄙恐怖攻擊的民主國家領袖,與嗜血恐怖組織領袖劃上等號,是對正義的嚴重扭曲和公然的道德淪喪」,甘茨說卡林姆汗的決定「本身就是一種歷史性的罪行,會被後代銘記。」

以色列反對黨領袖拉皮德(Yair Lapid)也認同逮捕令申請一事「在道德上完全地失敗」。他說:「我們不能接受在納坦雅胡和辛瓦間有這種令人髪指的比較,我們不會保持沉默。」

以色列總統赫佐格(Isaac Herzog)也認為這件事「非常離譜」。

上個月就曾傳出國際刑事法院首席檢察官正考慮提出逮捕令,納坦雅胡當時就表示,ICC若對任何以色列高階官員發出逮捕令都將是「歷史性的侮辱」。他聲稱以色列有獨立的法律體系,嚴格調查所有違法行為。

當阿曼普爾問到納坦雅胡的回應時,卡林姆汗認為「沒有人凌駕於法律之上」。如果以色列不同意國際刑事法院,卡林姆汗說「儘管反對ICC的管轄權,他們可以自由地在法院上向法官提出上訴,這是我的建議。」

納坦雅胡在X上面公開回擊了卡林姆汗,認為他不該對民選領袖發出逮捕令,這在道德上令人義憤。(圖片來源/X@netanyahu)

美國認為無法接受,會破壞和談努力

白宮方面,拜登(Joe Biden)今天透過聲明表示:「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申請對以色列領袖的逮捕令讓人無法接受。」「我們會跟以色列站在一起,共同因應以色列安全所受到的威脅。」

而拜登沒有對卡林姆汗同時申請哈瑪斯逮捕令這件事發表意見。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則警示,國際刑事法院申請逮捕令可能會破壞以哈之間停戰談判的進度和努力。

南非才向國際法院指控以色列,國際法院與國際刑事法院和差別在哪?

南非日前曾向國際法院(ICJ)指控以色列在加薩進行種族滅絕,但今天的國際刑事法院(ICC)逮捕令,跟國際法院(ICJ)的審理會是完全分開的兩件案子。

兩個機構的差別在於,國際法院是專門審理國與國的案件,而國際刑事法院的訴訟會是針對個人名義來提起訴訟,處理戰爭罪或危害人類罪的刑事法院。

國際法院日前就南非指控以色列種族滅絕一案,舉行了聽證會。(圖片來源/X@CIJ_ICJ)

而獨立運作的國際刑事法院(ICC)位於荷蘭海牙(The Hague),是以聯合國大會1998年開會擬定的條約、《羅馬規約》為基礎建立的機構。目前有124個國家是締約國,但像是以色列、美國和俄羅斯等國曾簽署締約,但後來都撤銷簽署,不願意負有任何法律義務。

雖然以色列和美國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的成員國, 然而,當初巴勒斯坦領袖早在2015年就正式同意受ICC的法則來約束管理,ICC聲稱他們對加薩、東耶路撒冷和約旦河西岸是有管轄權。

而根據《羅馬規約》,所有締約國都有義務配合裁決;如果逮捕令最後正式發出,任何締約國都能對納坦雅胡等人進行逮捕並引渡到海牙進行審判。屆時納坦雅胡出國訪問將會面臨困難,包括以色列的親密盟友德國和英國都是締約國。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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