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拒絕下令以色列停戰 促不得違種族滅絕公約

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26日以幾近一致的票決,拒絕下令要求以色列停止在加薩走廊的軍事行動,但是在長達27頁的判決書裡要求以國軍隊不得違反「種族滅絕公約」(Genocide Convention),同時要求巴勒斯坦好戰激進組織哈瑪斯(Hamas)無條件釋放其俘虜的所有以色列人質。

華爾街日報(WSJ)報導,國際法院應南非所請進行判決,南非指稱以色列正對巴勒斯坦人犯下種族滅絕罪;另外,判決書要求以國回報軍隊遵守「種族滅絕公約」的狀況。

國際法院審判長唐諾休(Joan Donoghue)朗讀判決書部分篇節,詳細勾勒各造的主張,以及法院做出判決的審理流程;唐諾休表示,法院完全了解加薩地區正發生的人間悲劇,極關切當地一直有人喪生、遭逢苦難。

國際反對以軍的加薩軍事行動,壓力愈形升高,國際法院26日判決適足以充當平衡力量。巴勒斯坦當局表示,自戰爭爆發以來,已有超過2萬5000人遇害,其中大多為婦孺,但此一數字並未區別戰鬥人員與平民。

國際法院判決後,以色列總理內唐亞胡(Benjamin Netanyahu)立即表示,以國與其他國家一樣,天生擁有自衛的權利;有邪惡的盤算,不給以國這項基本權利,實為赤裸裸歧視這個猶太人國家,所以遭到公正地駁斥。

巴人自治政府外長馬立基(Riad Malki)表示,這項判決意味「各國現在已有明確的法律義務,阻止以色列向加薩巴勒斯坦人民發動的種族滅絕戰爭,以確保各國並非共犯」。

國際法院的判決讓以色列覺得幾許釋然,原因在判決並未下令以國停止加薩戰爭,也沒判定以國犯下種族滅絕罪。

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法院教授梅地那(Barak Medina)表示,判決書內容對以色列並非盡善盡美,但他不認為判決會導致國際政治或經濟反應。

但另些學者表示,國際法院整個庭審過程,要求國際更注意加薩發生大規模平民傷亡,可能損及以國在國際輿論的立場。

喬治亞大學國際法教授阿曼(Diane Amann)表示,雖說國際法院並未下令以色列停止加薩戰爭,但以國假如想遵守法院判決,就必須有所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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