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業》濫用AI企業 歐盟加重罰款

【時報編譯張朝欽綜合外電報導】歐盟即將在周三公布一份修正草案文件顯示,企業如果違反歐盟規定,使用受禁止的人工智慧(AI)應用,將被處以全球營業額6%的罰款;而此前的草案規定為4%。

有關AI的規定將有助於歐盟管理這項技術。但是批評者指稱該技術有傷害性的社會效應,可被極權政府做為社會控制工具。支持者則將AI視為經濟成長引擎。

法國新聞媒體Contexte首先揭露該修正草案,文件指出,諸如使用AI應用來嚴重地扭曲人們的行為,以及使用有誤差的數據來進行社會評分,違反規定的公司將罰款3000萬歐元或是全球營收的6%。對當局提供不正確或誤導的資訊,將處以營收2%的罰款。

修正後的規則承認臉部辨識會對民眾權利和自由造稱威脅;但是也認為該技術可以用於尋找失蹤兒童,或是發生恐怖攻擊時搜尋罪犯。歐盟認為該技術使用應由法院或獨立行政單位授權,並且限制使用時間和地點。

近幾個月來,公民和數位權利團體一直敦促歐盟當局禁制生物辨識的大規模監控工具,例如臉部辨識系統,擔心隱私權和基本權利受到侵犯,以及極權政府的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