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首審台灣ICERD國家報告:補救置放核廢的蘭嶼並制定清除時程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今(26)天出爐,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代表政府收下4位國際審查委員的48點具體建議。   圖:移民署提供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今(26)天出爐,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代表政府收下4位國際審查委員的48點具體建議。 圖:移民署提供

[Newtalk新聞]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今(26)天出爐,4位國際審查委員肯定我國政府在人權工作的努力,但是,也提出48點具體建議,包括:公約的施行體制與政策框架、種族歧視性仇恨言論、歧視之救濟,並分別針對原住民族、移工、外籍人士(新移民)及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多項建議,其中包括在原住民土地或領土上受到儲存或處置核廢料和其他危險物質影響的蘭嶼達悟族人提供補救措施,並制定澈底清除核廢料和由政府復原的具體時間表。今天的記者會由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擔任主持人,並代表政府收下相關建議。

根據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指出,對於過去15年內台灣將ICERD及其他國際文書所涵蓋的人權保障事項納入國內法律體系,國際審查委員會給予高度肯定,也正面看待政府提交詳盡的ICERD首次國家報告,以及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行政院、內政部、移民署、勞動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等機關的積極參與。

該委員會肯定我國目前已在平等(反歧視)法方面所取得的進展,並建議政府儘速將平等(反歧視)法草案提交給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民間社會組織以及最重要直接受影響的族群,包括:原住民族群、移工、身心障礙者、LGBTIQ等,以全面審查;該委員會並建議我國針對仇恨言論和出於仇恨和種族歧視動機的犯罪案件進行有效調查,確保能夠採取適當行動應對網路上的仇恨言論。

另外,該委員會對於我國原住民族現狀提出諸多意見,包括:應考慮核准國際勞工組織第169號公約將其作為國內法的一部分、與原住民充分協商合作、共同設計獨立監督機制。該委員會指出,應制定具體時間表,為在原住民土地或領土上受到儲存或處置核廢料和其他危險物質影響的蘭嶼達悟族人提供補救措施,並制定澈底清除核廢料和由政府復原的具體時間表。不過,該委員會也肯定我國在原住民族醫療保健方面的投資和原住民族健康狀況的改善。

針對移工部份,該委員會特別指出,轉換雇主所面臨的障礙侵犯移工自由選擇就業的權利,建議我國修正就業服務法,包括:更換雇主的權利、住宿規定、獲得醫療服務的機會、組織和加入工會的權利等;該委員會對政府近年來為改善家庭看護工(其中絕大多數是婦女)的工作條件所做的改變表示肯定,但仍建議優先開展國際勞工組織第 189 號「家事移工公約」的評估進程,並作為緊急事項向立法院建議將該公約納入國內法,同時制定長期照護政策,以滿足家庭照護需求,並保障本地和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權利。

該委員會也表示,無國籍、無身分的兒童在台灣可能是最脆弱的群體之一,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每一個兒童出生後應立即登記,擁有姓名和獲得國籍的權利,並在儘可能的情況下,賦予兒童受到父母照顧的權利;另外,該委員會表示,目前「難民法」尚未通過,尋求政治庇護者即使是經遣返至第三國,該國可能又將他們遣返到原籍國,導致遭受酷刑或虐待,在難民法立法通過之前,應詳細審查每一宗可能進行驅逐出境的案件,以防止違反不遣返原則。

羅秉成表示,非常感謝委員會的提醒與建議,收下這份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後,將請各相涉部會就建議進行回應、整理與分析,並提出策略及目標,相關意見將進行追蹤管考,期使ICERD精神逐步落實在我國法律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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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中間)與4位國際委員合影,  (左1)日本籍 Keiko Ko、 (左2)奧地利籍主席 Manfred Nowak、 (右1)紐西蘭籍 Rosslyn Noonan、  (右2)加拿大籍 Sheryl Lightfoot。   圖:移民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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