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體法三讀大翻修 單項協會將透明開放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31日)趕在831的世大運台灣英雄大遊行登場前,三讀通過攸關體育選手權益的「國民體育法修正案」,做為送給選手們的禮物。未來單項協會會員的組成應以開放人民參與為原則,並在國民體育法修正公布施行6個月內,調整會員代表人數後,召開會員大會改選理監事。

台灣選手在世大運為國家賣力奪牌,立法院臨時會趕在831的世大運台灣英雄大遊行登場前,三讀通過攸關體育選手權益的「國民體育法修正案」,以表達對台灣選手、體育改革的支持。

其中,最受爭議的章名部分,由於時代力量黨團在審查過程中堅持要以「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為名稱,但民進黨團則認為,在體育改革的這條路上,沒有什麼比保障選手權益更為重要,政治問題不那麼迫切需要解決;朝野訴諸表決下,三讀通過以「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為章名。

另外,根據三讀通過的條文也明定,單項協會會員應以開放人民參與為原則,並在國民體育法修正公布施行6個月內,調整會員代表人數後,召開會員大會改選理監事。參與審查的民進黨立委黃國書表示,這次修法是跨出體育改革的第一步,未來選手再也不用「相忍為國」。他說:『(原音)長期以來台灣某些單項協會,因為封閉保守的內部環境,因為握有國際賽事的報名權力,造成我們的選手往往只能屈服於協會的壓力而苦不堪言,在這次的修法,針對協會的黑箱打壓,我提出四個解方,分別是財務透明、組織開放、建立仲裁機制、保障選手權益。』

條文也規定,單項協會秘書長、副秘書長,應聘僱具有體育專業或經營管理經驗人員擔任,其中至少一人應具有體育專業;遭判有期徒刑以上確定,不得擔任單項協會理事長、秘書長。單項協會不得聘雇現任理事長、秘書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專任工作人員,中央級政務官、中央級民代也不得擔任單項協會理監事。

同時,三讀通過的條文也規定,教育部每年將對單項協會進行考核,並於結束後3個月內公告結果,相關訪視及考核結果,並得做為教育部經費補助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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