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遭盜賣訴請國賠 逾時效遭拒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前大法官王澤鑑的伯父王諸齊在28年前過世後,他位於北市東區名人巷的黃金地段土地遭人盜賣,王的子女訴請國賠;高院更二審曾判決大安區地政事務所須賠償6.5億多元,但更四審認為,事務所雖有疏失,但因逾請求時效,昨判決免國賠。全案可上訴。 王諸齊1991年死亡後,有人偽造他移民加拿大的長子王萬子身分證,申辦戶籍謄本,再偽造繼承系統表,於2003年向大安區地政事務所誆稱,王的繼承人只有長子一人,隨即辦理繼承登記,領取新的土地所有權狀。 歹徒領得所有權狀後,再將這3筆土地賣給不知情的施姓民眾等11人,買方後來分別再將土地捐給澎湖望安鄉及用來向台北市政府進行抵稅,王家雖向調查局報案,但迄今未破案。 王諸齊的6名子女認為,地政機關把關不實,害他們的土地被盜賣,但因為施等11人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無法向他們求償,於是訴請國家賠償。 歷審都判免國賠,高院更二審改判決地政事務所須賠6.5億元,創下國賠金額最高紀錄,經最高法院撤銷後,更四審也認定地政事務所確有疏失,但因超過請求時效,事務所可以拒絕給付賠償,因此判決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