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捷運面交竟違法?最高可罰7500元

日前一家甜點店 ─ 哈打奶奶珍稀甜點在台北捷運辦快閃面交活動,被站務人員規勸阻止;事後店家在臉書直播開罵,認為當天活動人數才8個人,不會佔多少空間,不懂為何要阻止。該直播得到正反兩面的意見,在直播底下的留言欄論戰。

 

事後北捷表示,依據《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7款 ─ 「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傳品、銷售物品或為其他商業行為」,依規定可處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不要違法。

 

根據《自由時報》,對於北捷的聲明,該店家生氣地說,「我每天去捷運站裡面嗎?我把你們那邊當成我的店在經營跟營業嗎?」、「大家都覺得捷運很方便,所以很多人會約在捷運拿東西,到底要把它解釋到什麼程度的商業行為,我就是市井小民而已,沒有想過逃票不逃票的問題。」最後店家希望北捷要執法就把明確的標準訂出來。

 

商業行為難以界定

 

其實捷運內不可面交的法規以前有媒體報導過,但仍屬少為人知的捷運規定。另外,捷運中最發生的面交其界定也有困難,有人會以「互相饋贈」來解釋交易行為,讓站務人員難以執法。

 

根據《蘋果日報》,台北捷運公司副總沈志藏表示,捷運站內面交「確實有灰色空間,很難舉證。」若有人檢舉,北捷會先勸導,若一犯再犯會依法裁罰。

 

很多人覺得不近人情

 

其實很多人對於「捷運站內不准進行交易」之規定覺得不近人情。另外,也有人在PTT上質疑,高鐵台鐵都可進行商業行為,為何台北捷運不行,是不是管太多?而部份法界人士也認為台北捷運裡的面交行為如果不會影響到他人,不用解釋為商業行為,進行取締。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網友提供面交小撇步,比如不要在收票口處交易、交貨交錢過程要快速,店家要備好零錢等等,甚至有人建議在廁所交易最安全。

 

(圖片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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