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殺1、2人不會判死!台南男童割喉案 二審無期免死

在台殺1、2人不會判死!台南男童割喉案 二審無期免死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在台灣殺人真的不會判死?!2012年底發生震驚全台的台南市遊藝場男童遭割喉致死案,曾姓嫌犯曾在偵訊時說出「在台灣殺死一、二個人不會被判死刑」,引起社會譁然。法院一審判他無期徒刑,檢方不服提出上訴,今(6)日上午高分院二審宣判,依舊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方姓男童在2012年12月1日,前往台南市的一處遊藝場的廁所時,遭到曾嫌毒手割喉致死,手段十分兇殘。曾男在犯案後不但揚言自己是隨機殺人,為的就是要吃牢飯,甚至還說出「在台灣殺死一、二個人不會被判死刑」的言論,引發全台輿論激憤,引來社會大眾撻伐,他還說如果沒被逮,還會找對象繼續犯案。

方童的姑姑泣訴「小孩子那麼可愛,怎麼忍心下得了手!」接著又說方小弟有託夢,要曾嫌「一命還一命」,避免有人再因此受害。6日上午方童的姑姑帶著男童的遺照當庭聽判,得知維持無期徒刑原判決,她頻頻搖頭表達不滿,直說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將會再提上訴。

曾嫌被逮之後,自稱有精神和心智障礙而長期服藥聲請鑑定,但鑑定報告認為曾男在犯案時並無任何缺陷。方姓男童的姑姑,在法庭上聽到曾嫌聲請精神鑑定,恐怕因此逃過死刑,先前曾在開庭時,一度情緒激動地拿著方小弟的遺照,跪在法庭向法官判曾男死刑。

至於殺人的曾嫌則是請求不到庭聆判,因此在看守所以視訊方式得知判決。但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他得知判決結果後並無太大的情緒起伏,只是一再地詢問「所以還要多關5年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