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錢莊提侵佔 吸血啃骨受害者

嘉義市警二分局於日前在嘉義市三處所同步實搜索行動一舉破獲地下錢莊案,當場查獲沈姓嫌疑人,並查扣大批合約書、切結書、讓渡書、借據、本票、身分證影本及帳冊等物,該地下錢莊在本市西區成立機車出租車行作為幌子掩護,再篩選需錢孔急者為對象,貸予小額金錢,欲借貸者以簽買賣合約書直接過戶機車,或簽出租合約留用機車之二種方式來借錢,以每10天至30天為一期收取高達20至40分之利息,對於無力償還利息又避不面見者,沈嫌竟持出租合約書等資料針對吳姓等被害人提出侵占告訴,企圖利用司法途徑逼被害人出面,全案偵詢調查後依刑法重利罪移送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記者郭政隆/嘉義報導

嘉義市警二分局於日前在嘉義市三處所同步實搜索行動一舉破獲地下錢莊案,當場查獲沈姓嫌疑人,並查扣大批合約書、切結書、讓渡書、借據、本票、身分證影本及帳冊等物,該地下錢莊在本市西區成立機車出租車行作為幌子掩護,再篩選需錢孔急者為對象,貸予小額金錢,欲借貸者以簽買賣合約書直接過戶機車,或簽出租合約留用機車之二種方式來借錢,以每10天至30天為一期收取高達20至40分之利息,對於無力償還利息又避不面見者,沈嫌竟持出租合約書等資料針對吳姓等被害人提出侵占告訴,企圖利用司法途徑逼被害人出面,全案偵詢調查後依刑法重利罪移送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二分局偵查隊隊長翁崇仁表示,該地下錢莊在103年6月間於西區成立機車出租車行作為幌子掩護,召攬客戶,再篩選需錢孔急者為對象,貸予小額金錢,欲借貸者以簽買賣合約書直接過戶機車,或簽出租合約留用機車之二種方式來借錢,以每10天至30天為一期收取高達20至40分之利息,造成不少借款人因利息太高無法準時繳納,最扯的是對於無力償還利息又避不面見者,沈嫌竟持出租合約書等資料針對吳姓等被害人提出侵占告訴,企圖利用司法途徑逼被害人出面。

嘉義市警方也特別藉此案例呼籲民眾,如有借貸需要,應尋正常管道向各地銀行申辦,千萬不要向地下錢莊或透過其他方式借貸,否則最後一定會被高額利息壓垮,甚至導致家破人亡,同時希望民眾倘遭到非法侵害時,應勇於向警方檢舉偵辦,以保障自身權益及安全,並警告不法之徒,勿趁人無助缺錢孔急之際,從事非法犯罪勾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