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優惠錯過太可惜!請民眾9/22前快來辦
(記者黃信峯/嘉義報導)113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如您的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停車場用地、加油站用地等特別稅率,或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騎樓走廊地、寺廟用地、教堂用地等減免規定,請把握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今年適逢假日順延至9/23),以節省稅負。逾期申請,則自次年開始適用。
圖/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地價稅減免申請只到9月22日,籲民眾把握節稅機會。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提供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配合民法修正,自112年1月1日起18歲子女為已成年直系親屬,不受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規定,可作為自用住宅用地第2處設籍人,土地所有權人如有已成年子女設籍自用住宅用地,申請經核准後可再適用稅率2‰。
嘉義縣財稅局提醒民眾,已依規定申請並經核准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者,如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原因未變更,免重新申請,但若減免原因或事實已消滅,應向土地坐落所轄的稽徵機關申報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或恢復課徵,如未申報而有逃漏稅賦者,除依規定追補應納稅款外,將處以短匿稅額3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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