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憂漏接 內政部:不排除暫緩

社宅租金分級新制原規畫七月上路,內政部估新制將有百分之卅七、一萬一千多戶原承租戶受惠。但中央、地方仍無共識,現行採「所得別」依收入分級的台北、新北、桃園,認為新制排除未具身分別的低薪者,即使「雙軌制」開放新戶適用舊制,仍將出現「一宅兩制」爭議。據悉,五二○後,新任內政部長劉世芳尚未就此議題展開討論。內政部稱此案持續溝通,不排除暫緩七月上路。

北市都發局住宅企畫科長張家純說,內政部認為所得分級依「綜合所得財稅清單」,無法客觀知道申請人有無其他收入,但財稅清單是客觀標準;若採身分別一刀切,將使部分實質低薪者無法申請到補貼,難以負擔租金。新北城鄉局今年調整社宅收費方式,依承租戶所得訂定不同租金等級,並給予經濟、社會弱勢戶更多租金優惠。

桃園市住宅處長邱英哲直言,新制在桃園將可能排除現有百分之八十六的住戶,建議中央授權地方,將新租、續租租金方案提到地方政府的住宅審議委員會,以不高於中央版租金為原則,才能照顧更多未具身分別的弱勢民眾。

台中市住宅處表示,身分別應有更完善評估機制。綠營執政的台南、高雄市則支持中央新制。

社宅推動聯盟研究員廖庭輝指出,台灣認定中低收入戶的標準嚴苛,造成貧窮人口被低估,內政部明知財稅資料不準確,卻不思研議查核配套,例如鄰近的香港,除了審查所得,還包括股息、利息、親友資助、車輛等項目,若發現民眾收入確實低,就依此收入給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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