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掃描-吵架嗆畜牲 遭判罰8000元

中國時報【(陳淑芬)】 台中:43歲張姓男子在馬路上與黃姓鄰居發生口角,拉著站一旁的老婆轉頭說:「不要再跟畜牲講話」,被黃姓鄰居控告公然侮辱。張男不承認公然侮辱,指稱是對著老婆講,並非對著黃罵;台中地院認為,仍構成公然侮辱罪要件,判處罰金8000元,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