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掃描-屢罰不怕 才罰12萬又酒駕上路

中國時報【(張妍溱)】 台中:45歲王姓男子,曾在2004年、2014年、2015年、2017年間因酒後駕車被警方查獲,前4次判處拘役或罰金。他日前收到判決書,被開罰12萬元,隔天又酒駕上路,警方攔查,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王男憂心這回檢察官會不准易科罰金,命令他入獄執行,丟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