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攻擊大提琴手女嫌 再因偷竊被捕

紐約市一名藝術家日前在曼哈頓先驅廣場(Herald Square)地鐵站內表演時,遭陌生女子持金屬水瓶攻擊頭部被捕,儘管有多項前科,但法院仍裁定對她無保釋放候審;僅僅五天後,女嫌再因盜竊被捕,被法官設保500元現金、或5000元擔保金(Bond),因未能支付,她目前收押在雷克島(Rikers Island)監獄中。

23歲的亨特(Amira Hunter)涉嫌上月底地鐵站襲擊大提琴手福斯特(Iain Forrest),當時被捕後被法官勒令監管釋放,並指導她入住遊民所;不料5日,她到中城的零售百貨商店Nordstrom,被員工發現盜竊一頂價值235元的Moncler棒球帽,當再度被警方逮捕時,她揚言道,「他們會放我走的」。

在盜竊案中,亨特的律師辯護康薩(Joseph Conza)要求不設保釋金,表示只是「小偷小摸」行為,本身並不符合保釋資格,檢察官則強調她具有高潛逃風險,且三次錯過開庭日期,要求1萬元保釋金;法官布朗(Marva Brown)審查亨特的犯罪歷史後,最終定下設保500元現金、或5000元擔保金,由於未能支付,她目前被收押在雷克島監獄中。

據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居住布碌崙(布魯克林)的亨特當前已累積了九次被捕紀錄,曾因兩起輕竊案而被發出逮捕令,在襲擊福斯特前,最後一次被捕是去年10月,當時她涉嫌偷竊價值2050元的泳衣,面臨重大盜竊指控;另在2019年因兩次攻擊母親被捕,其母親曾透露,女兒有精神病史,且沒有服用藥物。

市警交通局長肯珀(Michael Kemper)將亨特二度被捕作為紐約市「累犯問題」的一個例子,「這位女士前科累累,法官卻無視檢察官的要求釋放了她,但你猜怎麼著,她又在曼哈頓被抓了起來。」

福斯特現年29歲,是一名就讀西奈山伊坎醫學院(Icahn School of Medicine at Mount Sinai)的學生;他在Instagram帖子中寫道:「我喜歡在地鐵站內為你們表演,但我無法再承受更多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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