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槍手住處 搜出大量彈藥武器

詹姆斯的聯邦公設辯護律師Mia Eisner-Grynberg(左)。(記者顏潔恩/攝影)
詹姆斯的聯邦公設辯護律師Mia Eisner-Grynberg(左)。(記者顏潔恩/攝影)

在布碌崙(布魯克林)日落公園地鐵引爆大規模槍擊案的槍手詹姆斯(Frank James),14日在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院過堂,被控恐怖攻擊公共交通系統的聯邦罪名;法官拒絕詹姆斯保釋,裁定羈押待審;檢方披露的信息指出,在槍手住處尋獲大量的彈藥及槍械武器,若他未被及時抓捕,恐釀更多襲擊案件。

詹姆斯被捕時身上有威斯康辛州的駕照、38元現金和一部手機,他還有另一部手機,據稱掉落在案發現場;自13日下午被捕以來,詹姆斯拒絕對槍案向警員作出回應,態度冷靜且冷酷。

14日中午過堂花了不到十分鐘,詹姆斯言語寥寥,法官例行詢問一些問題,他回應「是的」表示理解法律程序;根據法律文件,詹姆斯於槍案前一日租用U-haul貨車,12日大清早從費城駕駛抵達布魯克林,已事先準備好所有的武器和工具。

詹姆斯利用建築工地背心、安全帽進行偽裝,逃離案發現場前脫下,好讓自己不被發現;他對紐約市地鐵系統造成20多年來最恐怖的威脅,但目前當局相信他不屬於任何恐怖組織。

執法人員還分別在他抵達紐約市以前暫居的住處、U-haul貨車以及儲藏庫內搜出更多槍械、彈藥、電槍、高容量彈匣、煙霧彈等武器,相信他將引發更多襲擊案;檢方也指出,嫌犯沒有一個永久性住址,數年來在全美多地輾轉生活,在紐約市也沒有固定的聯繫,有潛逃風險。

法官Roanne L. Mann對詹姆斯設下「永久羈押令」(permanent order of detention),儘管現在拒絕設保,但允許辯方未來提出保釋申請;擔任詹姆斯的聯邦公設辯護律師Mia Eisner-Grynberg同意法官的決定;她還向監獄局(Bureau of Prisons)提出要求,為詹姆斯進行精神評估,另外也供應他鎂片來治療腿部抽筋。

辯護律師稍後在記者會表示,12日發生的槍擊案是一場悲劇,慶幸的是沒造成更嚴重的傷亡,很多前期報告的內容不準確,「不應急於(對詹姆斯)下定論」;目前確定的是,詹姆斯13日看見自己的圖像遍布新聞版面,曾撥打止罪熱線Crime Stoppers求助,他甚至說出自己身穿的衣服特徵、背著綠色書包。不過外界認為這通報警電話是挑釁。

隨著詹姆斯身分曝光,愈來愈多關於他的信息也被揭露,據紐約郵報報導,57歲的前罪犯懷爾德(Albert Wilder)於三個月前最後一次在布朗士見到詹姆斯,兩人參與由Argus Community提供的團體心理治療。

據懷爾德描述,詹姆斯只是坐在一旁,非常安靜且情緒化,「你知道的,當某些人看起來正在經歷著一些事,你能感覺到他們很惱怒所以不敢交談,他就是那樣(的狀態)」;詹姆斯也是十足的「街頭人」(street person),經常搭乘地鐵和公車,並頻繁遊蕩在布朗士219街至230街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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