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國家警報擴大發布範圍 9月起「規模6.5、震度3級」就發送
0403花蓮發生規模7.2強震,雙北震度達4級卻沒收到國家警報,中央氣象署事後檢討國家警報發送標準。中央氣象署今天(30日)宣布,為提升全民地震應變能力,從9月1日起,地震告警訊息發布條件,新增規模6.5及震度3級以上地區就發送警報,估計可增加2到3秒應變時間。
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主任吳健富說,國家警報在民國105年上線,地震預警系統偵測到地震規模5.0以上、並且震度達4級地區就會發送。不過,今年0403花蓮地震後發現:對於較大地震有需要調整的空間,因此在分別在6月和7月,邀請專家學者和救災單位討論。
吳健富表示,大型地震具有較長搖晃時間及強大的低頻能量,高樓層搖晃程度相當明顯,有必要增加高樓層民眾地震應變時間,所以新增警報發布條件,以涵蓋多種地震情境,提升警報發布的覆蓋範圍。
吳健富指出,從9月1日起,在原有條件下,新增規模6.5以上地震,針對震度3級以上區域發送國家警報。吳健富以0403的地震為例,台北最強震度在地震後16到17秒,如果採取新增的告警機制,可多2到3秒應變時間。
吳健富強調,2022年至今,規模6.5以上地震有8個,以發送標準調整估算,每個縣市警報次數將多1.4次,在合理範圍內,單一縣市最多為4次,譬如台北市、新北市等,另外基隆、桃園、新竹市、新竹縣各有3次,可以兼顧防救災需要和不擾民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