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輿掩埋場在吵什麼?試營運為何爭議20年?事件進展到哪?懶人包一次看

坤輿掩埋場位於苗栗縣造橋鄉,7月21日凌晨爆發流血事件,業者企圖進入場內完成試運轉,遭場外自救會成員阻擋,雙方衝突造成8人受傷送醫。前縣長劉政鴻也被噴辣椒水,怒批坤輿「比暴民還囂張」。究竟坤輿掩埋場有何爭議?為何居民反應如此激烈?後續又有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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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輿掩埋場業者7月21日企圖進入場內完成試運轉,與場外自救會民眾爆發激烈衝突。(圖片來源:中央社)
坤輿掩埋場業者7月21日企圖進入場內完成試運轉,與場外自救會民眾爆發激烈衝突。(圖片來源:中央社)

設廠選址恐污染水源?坤輿疑規避環評惹議

2002年1月8日,坤輿公司向苗栗縣政府提出申請設置掩埋場,場址位於造橋鄉龍昇村一處山坡地;然而,在預定場址下方約300公尺處,就是灌溉周遭農田的水源——龍昇湖,引發污染水源的疑慮。

此外,廠址附近均為農林地,沒有給清運車輛通行的道路,若要設置掩埋場,勢必得鋪設聯外道路。但坤輿公司未將聯外道路納入規畫,也未計算圍牆內水泥建物、溜池,將開發面積控制在1.7958公頃,遭外界質疑是為了規避區域計畫審查及環評。然苗栗縣府審查時卻未提出相關質疑,便於3月4日核發同意設置文件,坤輿掩埋場同年完成興建。

儘管時任苗栗縣長傅學鵬曾宣示,任內不會核准坤輿計畫,但2005年底傅學鵬便卸任。新縣長劉政鴻上任後,爆出坤輿涉嫌透過議員呂明亮,賄賂苗栗縣環保局長黃宏昌,雖然案件偵結不起訴,但賄賂疑雲已在坤輿和鄉里間埋下更多不信任的種子。

環保署修法加嚴環評條件 管不到坤輿外界不滿

2009年12月2日,環保署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8條,加嚴廢棄物處理場需環評的標準。2012年,該條文明訂廢棄物處理場是否實施環評,依申請同意設置文件時認定;同年年底,環保署再修正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4條,對「同意設置文件」加上了期限最多五年、最多展延一次的限制。

然而,這些修法均未對「已核准」的案件做出落日條款,坤輿已在2002年取得的同意設置文件持續有效,引發外界不滿。

聯外道路「就地合法」坤輿重啟試營運闖關

坤輿曾在2011年欲申請「處理許可證」,因時任苗栗縣長劉政鴻認為,聯外道路應畫入事業範圍內,予以駁回。2018年2月,和坤輿使用同條聯外道路的龍昇段608號地,成功向苗栗縣府申請到建照;同年7月,縣府認定在608號地建照下,聯外道路已屬於「現有巷道」,坤輿無需再納入聯外道路、變更興辦事業計畫。

有了這項基礎,2019年3月坤輿再次提出「處理許可證」申請;但苗栗縣政府認定前次試運轉年代久遠,要求重新提送試運轉計畫。同年8月,坤輿提送試運轉計畫;2020年3月,遭苗栗縣府反對,因為608號地在獲得建照後,並未實際興建,使得建築線失效,聯外道路依608號地建築線所獲得的現有巷道身分也一併失效。

2020年12月15日,608號地再次申請建照,苗栗縣府隔日隨即發函確認完成審查,並於12月31日核定坤輿的試運轉計畫,規畫收受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於發文日起90日為試運轉期間。

發現坤輿動作頻頻 地方成立自救會鎮守抗議

自2019年11月起,地方居民發現坤輿動作頻頻,試圖闖關,便組成「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自保。2020年底坤輿通過試營運計畫後,自救會決定在坤輿掩埋場前埋鍋造飯鎮守20天,阻止試運轉車輛進出。雖然坤輿幾次想要以車闖關,但皆未果。

同年2月,坤輿發函給苗栗縣府,申請展延試運轉期程和變更廢棄物產源及數量。不過被苗栗縣府以未達到試運轉計畫中「第41日至第50日應進行最少連續兩天達80%以上許可量能試運轉」為由,發函停止試營運處分,拒絕受理坤輿提出的展延與變更。

縣府同意坤輿試運轉 業者、自救會現場對峙

2021年9月,環保署對坤輿這類在多年前取得同意設置文件、卻遲未取得處理許可的處理場定出「落日條款」,要求其在2022年9月13日前取得處理許可,否則同意設置文件將失效;另也對試運轉期訂出相關限制。

隨後,環保署也做出訴願決定書,認為苗栗縣政府未考量原試運轉期間包含春節,有客觀上的執行困難等,要求苗栗縣府另為適法之處分撤銷;並提醒苗縣府另行處分時,要考量環保法規20年來的變化。2021年12月24日,苗栗縣府發函同意坤輿於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28日試運轉。

眼看坤輿就要試運轉,自救會成員於是在聯外道路口搭帳日夜輪班,並擺設混凝土塊以阻擋清運車輛進入,試圖守到坤輿的同意設置文件失效為止(至9月13日自然失效)。為此,坤輿也派人排除障礙,雙方出現對峙場面,偶有衝突爆發。

2022年3月,苗栗縣環保局至苗栗縣議會,針對坤輿案進行專案報告。隨後,議員曾玟學提案,請縣府未釐清坤輿相關疑義前,不得准予坤輿展延及試營運申請,獲得無異議通過;苗栗縣環保局則發布新聞稿,聲明已說明疑義、反對「試運轉於法不合」一說。同年6月14日,苗栗縣府同意坤輿試運轉90天,期程為6月14日至9月11日。

再爆流血衝突!高院判決同天出爐

坤輿掩埋場業者與地方自救會於7月21日爆發嚴重衝突,造成8人受傷送醫。 (圖片來源:中央社)
坤輿掩埋場業者與地方自救會於7月21日爆發嚴重衝突,造成8人受傷送醫。 (圖片來源:中央社)

在坤輿試營運期間,進場掩埋的廢棄物總量至少須達2160噸。為此,坤輿在7月21日凌晨請來許多「保全」,企圖掩護近20台載運廢棄物的車隊進場。得知消息的自救會成員,立刻號召近百人到場阻止車輛進場,雙方爆發激烈衝突。

業者對場外阻擋的自救會成員噴辣椒水,雙方互丟椅子、石頭,過程一度混亂。自救會指控,大批黑衣人混入現場,毆打鄉親及聲援學生。而到場聲援的立委洪申翰、縣議員陳光軒、曾玟學和前縣長劉政鴻,都被辣椒水噴到。苗栗縣警局出動到場以人牆隔開雙方,避免衝突擴大,台一線該路段一度封閉。整起事件導致8位警民受傷送醫。

值得注意的是,在爆發抗爭的同一天,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出爐,以規避環評為由,判定坤輿公司申請掩埋場計畫敗訴,要求苗栗縣政府廢止坤輿試運轉計畫。縣府環保局對判決表示尊重,並稱將終止坤輿的試運轉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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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記者:陳昭容

核稿編輯:林思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