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承疏失… 永豐金證:將強化控管

工商時報【陳昱光╱台北報導】 永豐金證券香港子公司永豐金證券(亞洲),傳出違法替具陸資背景的香港客戶投資台股。永豐金證券董事長陳惟龍表示,主要是因子公司對認定客戶身分,也就是在最終受益人確認上有所疏失,目前已進行改善,將請客戶在6個月內處分掉持股,內部也會強化控管,力求滴水不漏。 金管會主委李瑞倉昨(3)日表示,在金檢過程中,查出永豐金證券(亞洲)從去年9月起,疑似有替背後是陸資的香港客戶下單,違法投資台股的情形,而最終受益人是誰,目前金管會仍在追查當中。 對此,陳惟龍指出,香港子公司在客戶最終受益人確認身分上的認知有落差,疏忽之下導致有違法狀況,內部已下達要做到滴水不漏,徹底改善的指令。除了將依金管會指示,要客戶需在6個月內處分持股外,針對海外客戶身分確認,也朝強化兩大方向來控管。 第一,客戶進行開戶時要出具聲明書,並加強KYC(Know your customer),深化查證階段,找出背後最大股東或負責人資金來源。 其次,從香港子公司的交易電腦系統端進行控管,確認最終受益人是否有陸資疑慮,如果是大陸自然人或法人,要循逐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才能投資台股。 據了解,永豐金證券(亞洲)當時對客戶身分,認定為公司登記以及資金都在香港,受益人應該是香港,在開戶及交易時也有確認「受益人」,但對於「最終受益人」的確認則有疏忽之處,因此導致陸資經由在國內券商海外分公司下單,違法投資台股。 依規定,陸資必須透過合格境外投資機構(QDII)才能來台投資,且有合計5億美元的上限,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陸資,若以其他方式進場投資台股,即涉嫌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