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調度辦法"遲未公告上路 立委質疑

【綜合報導】 2017-10-13 高雄市過去開出收1公噸垃圾、換1.8噸底渣的條件,協助台東、雲林縣焚化垃圾,不過底渣回運的比例,雙方始終難有共識,一度造成垃圾無法清運,引發垃圾大戰。 為了根本解決問題,環保署出面訂定了統一調度辦法,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2號審查環保署預算解凍案時,有委員質疑,辦法早在7月就預告,為何遲遲沒有公告實施。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洪慈庸 vs. 環保署長 李應元: 委員會很好意 我們立法說,給環保署有這個權力,但是民選的縣市首長,我並不對立法院負責,我是對我的議會和我的縣民負責,所以這是一個法律,徒法不足以自行的法律,我們要苦口婆心不斷的去溝通,所以預計我想應該一個月內預告可以啦。) 環保署長李應元答應會盡快公告,而在辦法中規定,各縣市的焚化爐應優先處理所屬縣市的一般廢棄物,環保署有統一調度權,不過其中也明定底渣回運比率不得高於20%,大大降低。沒有焚化爐的縣市像是雲林縣表態樂觀其成,但有焚化爐的台中、台北市則認為,底渣回運成數偏低,執行恐有難度。 (台中市環保局副局長 吳東燿: (台中市)有三座爐子,有兩座其實是有長期的合約,本市的一些事業廢棄物還是需要處理,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業廢棄物都排除掉,專門來收一般的廢棄物。) (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 盧世昌: 是不是一定要訂的那麼絕對,一定是20%,還是說可以經過雙方協商來訂定。) 到底送出多少垃圾,要回運多少底渣才算合理?原先環保署提出的20%,現在仍難有共識,環保署坦言,這套統一調度辦法還沒有定案,恐怕還要開公聽會,與地方繼續溝通。 [原民台新聞影音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