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少女出租 假結婚真性交易

【編譯謝雯伃整理報導】每個夏天,來自阿拉伯灣國家的富有男性都會蜂湧至埃及,躲避阿拉伯半島的酷熱,不過據《媒體交流服務社》報導,有些人造訪埃及的原因,是為了和未成年女孩性交易。 在開羅南部20公里遠的貧窮農村哈瓦迪亞(El Hawamdia),這些穿著白色長袍的阿拉伯男性開著豪華房車和SUV,穿梭在村中坑坑疤疤、滿是垃圾的街道上。 他們一到達,穿著拖鞋的埃及掮客就會追著他們跑,兜售短期公寓出租,以及吸引他們到這裡的最大誘惑:未成年女孩。 短期婚姻規避伊斯蘭教義 每年,哈瓦迪亞和其他貧窮社區,有數以千計11至18歲的女孩被父母以假結婚之名,賣給來自阿拉伯灣區、富裕且年長得多的男性,結婚的時間從幾個小時到好幾年都有,端看協議的時間而定。 「這是假裝成婚姻的兒童性交易。」埃及母親及兒童委員會反兒童販運局(NCCM)執行長阿艾許麥威(Azza El-Ashmawy)說:「男性付一筆錢,就能和女孩過幾天或一個夏天;也可能會把女孩帶回他的國家,從事家務或性交易。」 等女孩結束婚姻、回到原生家庭後,通常會再次被嫁掉。「有些女孩在18歲前就結了60次婚。」阿艾許麥威說:「大多數『婚姻』都只有維持幾天或幾週。」 在哈瓦迪亞為數眾多的「婚姻介紹所」中,通常由二流律師所擔任掮客的角色,甚至提供配送服務。年僅11歲的鄉村女孩被帶進阿拉伯旅客的旅館或出租公寓供客人選擇。與妻小同行的阿拉伯男性通常會安排一間獨立的公寓進行這類交易。 這種暫時婚姻規避了伊斯蘭教義中對婚前性行為的禁令。開羅的地產經紀人法米 (Mohamed Fahmy)表示:「埃及許多旅館和房東不會租房給未婚伴侶;不過一紙結婚證書,儘管是不長久的婚約,就能夠讓來訪的男性得到性服務。」 在埃及,與未成年者發生性行為是非法行為,但掮客會偽造出生證明,或以女孩姐姐的身分證來代替。 外籍「配偶」提供豐厚「嫁妝」 為期一天的「歡愉性婚姻」只要8百埃及磅(約新台幣3,450元)就可安排妥當,為期一個暑假的「訪客性婚姻」則從2萬埃及磅(約新台幣8萬4千元)到7萬埃及磅(約新台幣30萬元)不等。這筆錢會被掮客和女孩的父母分掉,而這些「嫁妝」在一個1/4人口每日平均收入不到2美元(約新台幣60元)的國家內,吸引了許多貧窮埃及家庭。 2009年NCCM在開羅附近哈瓦迪亞、阿布諾姆羅斯(Abu Nomros)和巴卓辛(Badrashein)這3個村鎮進行的調查發現,75%的受訪者認識從事這門生意的女孩,且大多數人相信,這類婚姻的數量持續增加。其中,81%的「配偶」來自沙烏地阿拉伯,10%來自阿拉伯聯合大公國,4%來自科威特。 國際移民組織(IMO)也曾就這些「婚姻」進行研究。開羅國際移民組織反販運部門官員習諾達(Sandy Shinouda)表示:「女孩的家人拿到了錢;而外國『丈夫』通常在2或3週後就會離開女孩。」 「這些未註冊的婚姻並不被埃及官方認可,讓女孩本身,或因這些結合而生的子女,沒有任何法定權益。」她說。 父母、掮客聯手剝削女孩 習諾達曾經營一間收容中心幫助受害女孩。她表示,大多數來自大家庭的年輕女孩會認為,與較年長、較富裕的外國人成婚,是一種逃避貧窮的方式。「女孩可能有10個兄弟姐妹,所以家庭把她視為商品。」她表示。 NCCM的研究發現,這些埃及父母會在女兒進入青春期後找上掮客,要求掮客幫女孩安排婚姻;在近1/3的案例中,女孩會被迫接受安排。 習諾達表示,這大大影響了女孩的心理健康。「這些女孩知道自己被家人剝削了……她們知道父母賣了她們。」她說:「讓這些女孩重回正常生活是一大挑戰,因為在許多案例中,如果把女孩送回原生家庭,父母會再度賣掉她。」 埃及在2008年通過的兒童法中,將與未滿18歲女孩的婚姻定為非法行為。另外一項法律則規定,不得與年齡差距25歲以上的外國人成婚。 但NCCM的阿艾許麥威表示,政府沒有嚴格執法,更有傳聞說,2011年埃及革命之後,這樣的事件因經濟惡化及警察執法不彰而加劇。 「這不單純是因為貧窮或宗教。」她表示:「文化概念在背後支撐這個非法產業;人們相信,這樣做對女孩和她的家人最好,而掮客也能成功找到一個讓女孩家人也支持的立場來剝削這些年輕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