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釀46死 黃格格一審逃死判無期

去年發生在高雄鹽埕區的城中城大樓火警,釀成46死、41傷,高雄地方法院今天(8月5日)一審宣判,嫌犯黃格格被依放火罪,判處無期徒刑,但檢方認為明明是故意殺人不排除繼續上訴,罹難者家屬無法接受,連城中城附近居民都認為判決太輕,應該要判死刑,對死者才有所交代。

劇烈火勢吞噬掉整棟大樓,去年10月高雄鹽埕區的城中城大樓火警,從晚上一路燒到天亮,最後更釀成了46人死亡,41人受傷的悲劇,而這場火警發生的原因,就是這名綽號豆花阿姨的黃格格放火導致的。

檢方一月起訴時,認定黃格格根本是故意殺人,跟男友吵架就把平常會倒在地上的淨香餘燼,改倒在沙發上刻意引起火勢,向法院求以重刑,一審宣判也正式出爐,卻依放火罪判處黃格格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也等於讓她逃過一死。

城中城大火釀46死 黃格格一審逃死判無期
城中城大火釀46死 黃格格一審逃死判無期

高雄地院庭長楊國祥說,「檢察官所提出的證據,沒有辦法證明被告有利用這些情況,殺害城中城大樓住戶的故意,不成立殺人罪,最後論的罪名是放火罪以及過失致死罪,而從較重的放火罪處斷。」

依放火罪可處以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跟檢方判定故意殺人有所出入,這樣的判決,家屬難以接受痛哭失聲,指控嫌犯根本毫無悔意,因為個人感情因素,毀了46個家庭。

城中城大火釀46死 黃格格一審逃死判無期
城中城大火釀46死 黃格格一審逃死判無期

罹難者家屬表示,「她就是太可惡了,無期關個10幾年又假釋出來那算什麼,沒有判她死刑,沒讓她下去找那46位怎麼甘願。」

城中城大樓附近居民認為,「(應該)對死者要有交代槍斃啦!槍斃啦。」

連附近居民都表達不滿,據傳檢方也不服這樣的判決,將會在收到判決書後上訴,要讓黃格格為無辜的46條人命,付出應有代價。

(民視新聞/鄭兆佐、陳俐臻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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