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公所廉政法紀宣導打造陽光廉能團隊

埔里鎮公所辦理一一三年度廉政法紀宣導。(埔里鎮公所提供)
埔里鎮公所辦理一一三年度廉政法紀宣導。(埔里鎮公所提供)

▲埔里鎮公所辦理一一三年度廉政法紀宣導。(埔里鎮公所提供)

為提升同仁廉潔意識與專業知能,埔里鎮公所二十七日辦理一一三年度廉政法紀宣導,邀請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政風室主任巫聰昌擔任專題講座,以「公務員辦理補助業務與貪瀆案例」為主軸,用淺顯易懂的方式,輔以相關實務案例講授「圖利與便民」、「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課程,吸引近80名同仁出席聽講。

巫主任表示圖利與便民最大的區別在於是否違背法令。便民是公務員本於職權在法令許可之範圍內,在行政程序上給予人民方便,人民雖然獲得好處,但是屬於合法的利益,不會涉及圖利。但如果公務員故意違背法令,並讓自己或他人獲得不法利益,就可能涉及圖利罪嫌。

會中,巫主任以清晰易懂方式講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同時就「公職人員與關係人範圍」、「交易與補助行為禁止規範」進行深入淺出的解說,使與會同仁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範有更清楚的認知。課程結束後,政風室並就課程主題辦理有獎徵答,藉以強化同仁正確法紀認知,現場互動熱烈。

鎮長廖志城致詞時表示,補助業務是鄉鎮市公所常見之行政業務,而依法行政是公務員從事公務行為的最高準則,他期勉同仁都能堅守法紀,確保便民和補助的公平公正,打造埔里鎮公所成為高效能的廉能治理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