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改食品原料 須經安全評估

馬鈴薯高溫油炸後,可能會產生致癌物質「丙烯醯胺」,但日前有業者想將能減少丙烯醯胺的基改馬鈴薯進口至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昨(22)日強調,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須經過安全性評估審查,確保安全無虞才可於我國供作食品原料。 食藥署表示,依據食安法規定,食品所含的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非經中央主管機關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並查驗登記發給許可文件,不得供作食品原料。目前我國已收到一件基因改造馬鈴薯申請案,目前依程序辦理審查中。 食藥署指出,我國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採取的評估原則,與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一致;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業者,應依「基因改造食品之安全性評估方法」備齊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的產品特性、營養成分分析、毒性及過敏誘發性之評估等各項資料。 由相關學術領域專家學者依據基因改造食品安全性評估方法逐案嚴格審查,並檢驗確認該轉殖品系之基因表現情形,確保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安全無虞,與傳統作物為實質等同後,才會許可於我國供作食品原料。 另外,食藥署已強化基因改造食品標示資訊的揭露,不論是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如餐廳),只要含有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皆應依規定標示「基因改造」等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