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大直沉陷案七大問題引爆政治效應 柯文哲、蔣萬安前後兩任市長通通逃不掉

大直沉陷事件燒出一連串問題,柯文哲、蔣萬安前後兩任市長都難以逃脫後續衝擊。(圖片來源/FB@蔣萬安)

大直基泰工地造成鄰接的整排公寓塌陷、龜裂事件已發生將近一週,雖然北市府全力搶救、堵截,防止災變擴大。但後續一連串法律、賠償、與重建問題,恐將使事態一直延燒,從工程、賠償、法律、一路燒到政治。

柯文哲、蔣萬安前後兩任市長,恐皆難以逃脫此案的後續衝擊,我們從現場救災談起,也許更能勾勒出此後一連串問題的關聯。

租屋學生求償無門押金還被房東吞掉

第一個問題是短期安置。

受災戶並非全是戶籍設在當地的自住戶,至少二、三十名學生是租住在當地的實踐大學學生,房東則住在其他地方,這些租戶才是最直接且最慘烈的受害者。

但他們沒有在此地設戶籍,房子不能住人,押金也拿不回來,沒戶籍代表補償、賠償沒他們的份,中繼住宅也安排不到他們,請問政府準備如何處理這些學生的短期安置?實踐大學有提供若干協助,但能持續多久?補償、賠償方案中有沒有包括他們?他們只是來租屋上學,卻被建商的錯誤打個七暈八素,不但沒人賠他們損失,一個月押金還被房東活活吞掉了,這合理嗎?不會產生抱怨嗎?這事沒處理好,鐵定在青年族群中變成話題。

第二個問題是長期安置。

所謂「長期」是多長?三年?五年?原住戶的長期安置,限於市府只有南港基三國宅有空屋可作為中繼住宅,所以整批人馬得搬去南港。問題是,如此安排打亂了所有人的交通與生活機制,市府與建商能否提出中繼住宅以外的安置方案?例如租金補貼或特案低利購屋貸款?長期安置計劃連動的是重建計劃,但又是另一個複雜的課題。

北市聲請假扣押是假動作

第三個是重建計劃。

市府雖丟出方案要「公辦都更」,基泰建設也在鼓動住戶讓他們來辦都更,還提出一坪換一坪,買屋送車位的優惠。基泰的動機不難理解,出事的原基地大機率等於廢了,灌了幾千噸的水泥,再開挖成本未免太高,未來可能只能當停車場或市場來用了。如果能把塌陷區的基地整合起來,基泰或許還能轉移一下原購買預售屋客戶的損失,要不恐怕就得連賠兩條,或有打不完的官司。

況且,那塊地塌成這樣,地質條件允許原地再蓋高樓嗎?恐怕是很大的問號。市府較合理的辦法,可能是得向國防部或北安路國宅方向找地,另覓地盤較穩固地段,興建社會住宅。同時,現在塌陷區25戶多是單號,但雙號住宅鄰損也很嚴重,多處牆面與樑柱出現橫斷、Y字型、X型大裂縫,這些房子還能住人嗎?是否該一併處理?要不,是要等下次再生災變再來處理嗎?

第四個是法律問題。

法界早有人預言,北市府聲請假扣押等於是假動作,鐵定會被駁回,因為沒有市府告建商的案子做為法律主體。聲請假處分的成功機率還高點。這種賠償案的主調跟討債一樣,不是要把對方弄死,弄死弄倒就沒人賠了,一毛錢都拿不到,怎樣弄到剛剛好?是需要算過的。但北市府現在就怕人家說他動作不夠大,於是表現得非常兇狠,但法律可不吃這套。

北市府聲請假扣押6千多萬的計算標準,是市府後續調查、鑑定所需的費用,而不是住戶的長期安置費用。理論上,25戶每月3萬租金補貼,5年60個月,約需4500萬元。如果鑑定下去連雙號也得搬遷安置,戶數加一倍,那就需要9千萬壓底。所以,市府要求基泰打1億元進專戶是合理的,但這並不需要假扣押。真正需要假扣押的,是住戶向基泰的求償金額與重建費用,那卻需先提出訴訟。

北市府應負起國賠責任

第五個是責任歸屬問題,這涉及住戶該向誰求償的法律問題。

基泰是主要肇事者,44天前監測數據便顯示地層有狀況,但公司還是決定硬往下挖,這個肇事責任是跑不了的。比較麻煩的問題是,住戶8個月前便向市府反映鄰損事件,市府卻依照中華民國111年2月14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法綜字第1113005450號令修正發布的「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在都發局受理鄰損案件後,由建方與監造方去勘查鄰損住屋有無危害公共安全,而不是由公正第三方,例如結構技師或市府專業工程單位來鑑定。

結果市府都發局在今年7月6日函覆陳情住戶的公文中,判定「會勘標的無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建築工程得繼續施工」、「本局不予列管」。現在整棟樓沉下去了,沒有危害公共安全嗎?

換句話說,就憑市府7月6日這張公文,住戶是可以向台北市政府提出國賠訴訟的。就算都發局依據的是柯市府時代訂定的鄰損處理規則,現在蔣市府也得概括承受,誰叫你沒早點發現不合理處,早點修改規則?況且,住戶已經陳情了8個月,這8個月中,只要有一名第三方公正單位、結構技師、或市府工務局技師鑑定會勘,提出警訊;或在44天前發現監測數據異常,工地開挖前有人發現並呈報市府,勒令停工,都不會發生此等災變。市府「應作為,能作為,而不作為。」是謂疏失,這就是聲請國賠的主要依據。

追究政治責任柯、蔣都跑不掉

第六個是政治責任問題,這可是個「藍白合」的共同問題。

柯P不要跑,萬安也別想逃,那個讓建商自己查自己的二百五「鄰損處理規則」,是柯P時代訂的;7月6日發給住戶說沒問題的公文,是蔣市府發的。蔣上任9個多月,住戶陳情8個月了,此法此令沒修沒改,完全沒發現有什麼問題?等出事才知有問題,就算要推給前任也講不過去。

再往前,柯市府怎麼會弄出這麼荒謬的規定?跟建商沒有勾串嗎?誰在勾?誰在串?建商沒有給錢嗎?錢給了誰?怎麼弄到改法令的?都發局長是怎麼想的?管工務的副市長沒問題嗎?都值得好好查查。而且在政治上,大家也該逼柯P講清楚,當初怎麼會做出這種讓球員兼裁判,既違反常識又沒有邏輯的規定?

最後第七個是基泰的問題。

基泰這塊基地,應該算是廢了,灌漿灌成這樣,再開挖機率恐怕很低,以後只能做停車場或搭個簡易市場了。所以,基泰若無法取得塌陷區都更重建,便只能認賠殺出,不但要扛原基地損失,還要扛住戶重建,沒損失個十億恐怕收不了場。基泰老總說只需要2-3億,那是用25戶,每戶重建工程金額約1千萬在算的,沒算到自家基地預售屋的損失與賠償,原本預估的收益也只能認列損失,還得加上賠償與補償費用。

這筆帳,完整列出來,恐怕會很難看,基泰股價不跌也不太可能。問題是,如果基泰轟然倒了,這些賠償與重建費用要找誰去請款?台北市政府要告假處分或假扣押,那就該扣押多一點,或者由住戶委託,代位求償,先扣個十億資產下來,要不然很可能全成爛尾,求償無門。

大直事件不只是一場公關危機

說白點,北市府別把大直這件事僅當作一場公關危機來處理,只想著頭過身體過。這批受災戶,甚至是要倒不倒的雙號住戶,在未來三年五載中,都會是隨時可能爆出爭議,甚至不斷上街頭的不定時炸彈。北市府與基泰,不能老在算怎麼少花點錢?而得把處理範圍與處理方式做得更寬厚一點,讓大多數受災戶無話可說。

錢能解決的問題,都是小問題,為了省小錢而弄出大麻煩,怎麼算都不合算。基泰就是個血淋淋的例子,為了提早開挖施工,釀成大禍,現在得不償失,只能說吃後悔藥也來不及了。站在住戶的立場想一想,投入一生積蓄,花幾千萬買的房子,就這麼沒了,市府與基泰怎麼賠也賠不起,還好意思跟受災戶計較嗎?

至於政治責任,那就個人造業個人擔吧!這幾年天候異常,天庭可能換了量子電腦,現世報來得特別快,誰也逃不過業力引爆,大家伙兒就摸摸鼻子認了,旁邊人則張大眼睛看看,那些混蛋狗官以百姓為芻狗?跟黑心建商勾串妄為?視政府法令於無物?自己心裡有個數兒。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政府最起碼的職能,做不到的,胡搞瞎搞的,就快點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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