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建設前董事長陳世銘投資大陸建案涉不法吸金逾5億 北檢起訴

基泰建設前董事長陳世銘、前副董事長兼總經理馮先勉等人對外招攬投資基泰大陸地區不動產,涉嫌不法吸金新台幣逾5億元,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違反銀行法起訴基泰建設及陳世銘等15人。

基泰建設前董事長陳世銘 (右)2023年9月10日在證交所舉行重訊記者會,為台北市新建案「基泰大直」施工不慎,造成鄰近民宅大規模傾斜、坍塌情況致歉,並宣布請辭董事長。(中央社資料照)
基泰建設前董事長陳世銘 (右)2023年9月10日在證交所舉行重訊記者會,為台北市新建案「基泰大直」施工不慎,造成鄰近民宅大規模傾斜、坍塌情況致歉,並宣布請辭董事長。(中央社資料照)

基泰建設去年因位在台北市大直的建案「基泰大直」施工不慎,造成鄰房下陷,基泰建設陳世銘等人被多位民代告發殺人未遂、公共危險等罪,北檢仍在偵辦中。

檢方指出,陳世銘、馮先勉等人為取得投資中國大陸不動產市場的資金,涉嫌自2010至2014年指示馮先勉前妻姪子、徐姓律師等人擔任境外「平頂山三元」、「Ge Mei」等公司負責人,取得對境外公司實質掌控力,再對外招攬投資基泰大陸地區不動產。

檢方查出,基泰建設幹部分別向投資人介紹基泰建設位於中國大陸的投資案,標榜這些投資案獲利甚豐,「期滿保證返還本金」「每年固定支付10%至18%不等利息」,並帶領投資人赴中國參觀投資案,與投資人簽訂合作契約書。

檢方調查,基泰自2015年起因與大陸投資案合作廠商發生利息給付糾紛,陳世銘除指示下屬至大陸處理訴訟,另指示馮先勉等人對台灣投資人聲稱大陸投資案產權遭大陸合作廠商侵吞,無法再支付10%至18%利息,只能每年不定期匯款1%至1.5%利息。

2016年5月至7月間,陳世銘再指示下屬與投資人聯繫,遊說投資人將大陸投資案的款項,以每120萬轉換0.1%股權的比例,轉換為基泰名下建案「基泰台北」、「基泰忠孝」股權,並與投資人簽立協議書,交付股權轉換通知書及保證書,2022年遭調查局搜索查獲此案。

北檢認為,陳世銘、馮先勉等人以此方式不法吸金5億4807萬餘元,今天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基泰建設及陳世銘、馮先勉等15人,並請法院依銀行法規定對基泰建設科以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