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恐怖情人不滿前女友另結新歡 猛揮鐵鎚恐嚇:要死一起死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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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一名張姓男子因為不滿女友分手後另結新歡,於是將手機放在她的機車置物箱,定位追蹤女子的位置,甚至還對著她持鐵鎚揮舞,並傳訊息恐嚇說「我會讓妳每天過得提心吊膽」、「要死一起死」。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張男坦承犯行,也獲得女方原諒,法官依恐嚇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

張男會在前女友住家等候對方。(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張男會在前女友住家等候對方。(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根據判決指出,張男和被害人曾經為戀人關係,由於張男不滿女方另結新歡,於是從去年3月至4月時常在女子位於基隆市的住處附近等候女子回家,要求處理彼此的感情問題。而張男為了更容易掌握女子的行蹤,竟然將手機放在女子機車的置物箱,透過定位功能尾隨,張男還曾經對著女子持鐵鎚揮舞,讓她相當害怕。

張男曾持鐵鎚對著前女友揮舞。(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張男曾持鐵鎚對著前女友揮舞。(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張男除了持鐵鎚恐嚇女子,還會傳訊息跟她說「我會讓妳每天過得提心吊膽」、「要死一起死」等話語,嚴重影響女子的日常生活,於是決定向警方報案,全案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偵查後,認定張男的犯行,依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及《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

張男傳訊息恐嚇前女友。(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張男傳訊息恐嚇前女友。(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法官審理時,張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張男的恐嚇行為讓女子心生恐懼,行為可議,不過考量張男坦承犯行且獲得女子原諒,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而針對張男的跟蹤騷擾罪嫌,女子則撤回告訴。

法官指出,張男5年內沒有故意犯罪,且女子也請法官從輕量刑,因此同意給予緩刑宣告。張男經過偵審程序,以暫不執行刑責為適當,宣告緩刑2年,給張男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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