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美展 5/20起徵件

「二○一九基隆美展」徵件比賽登場囉!高達七十五萬的總獎金,吸引各路好手前來一較高下。基隆市文化局指出,基隆市一年一度藝文盛事「基隆美展」徵件,自五月二十日至六月十日受理初審收件。 文化局指出,參賽資格如下:一、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創作者,均得以個人方式參賽。二、參賽作品須為一○六年以後(含一○六年)之創作,作品不曾參加任何競賽得獎者(參加本展覽及他種競賽並同時獲獎者(含入選),視同不符參賽資格)。三、不限參賽類別,每人每類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跨類參賽限報兩類,但同一件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四、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三年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狀專輯予以收回。 有關徵件類別如下:一、東方媒材(含水墨、膠彩、書法、篆刻)、二、西方媒材(含水彩、油畫、複合媒材)、三、攝影與新媒體藝術。 獎勵辦法如下:各類錄取名次如下:(各獎項獎金包含所得稅),「基隆獎」: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狀及作品專輯三冊。「優選」:二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狀及作品專輯三冊。「佳作」:五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正、獎狀及作品專輯三冊。「入選」:若干名,頒發獎狀及作品專輯三冊。文化局指出,各獎項如未達一定水準,得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