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警員蘇昱鴻在所執勤被撞死 「因公死亡」?「因公殉職」?引發熱議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在所執勤遭簡姓男子駕小貨車撞傷送醫不治。(記者趙智偉翻攝)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在所執勤遭簡姓男子駕小貨車撞傷送醫不治。(記者趙智偉翻攝)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在所執勤遭簡姓男子駕小貨車撞傷送醫不治。(記者趙智偉翻攝)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今年2月在所執勤,遭到簡姓男子駕車衝進分駐所撞擊傷重不治。由於中央日前暫認為蘇員為「因公死亡」而非「因公殉職」,讓撫恤金天差地遠,除引發警界熱議外,基隆市長謝國樑對此也表達嚴正抗議。

甫於112年10月才畢業分發到基警三分局八堵分駐所服務的警員蘇昱鴻,113年2月29日晚間10時在分駐所執勤時,家住新北市的34歲簡姓男子駕駛小貨車突然衝進分駐所內,撞上當時站在值班臺旁的蘇昱鴻及一名女警。其中,重傷的蘇昱鴻送醫急救不治。

時任警政署署長黃明昭、基隆市長謝國樑及基隆市警察局局長翁群能都在第一時間趕赴醫院探視並慰問家屬,並表示「將從優爭取撫恤」。但,傳出警政署日前暫認定蘇昱鴻為「因公死亡」而非「因公殉職」,讓同仁及整個警界熱議,甚至嘲諷「今日公祭,明日忘記」。

基隆市長謝國樑15日也對警政署認定為「因公死亡」而非「因公殉職」一事,表達嚴正抗議。謝國樑認為蘇昱鴻應屬「因公殉職」,若無法爭取到最優撫卹條件,不排除透過募款協助蘇昱鴻家屬爭取權益。

謝國樑於3月1日第一時間趕往醫院探視並慰問蘇昱鴻家屬時,即強調蘇昱鴻應屬「因公殉職」,希望能夠從優撫恤,全力協助家屬。實際上,基隆市警察局也是以「因公殉職」呈報,但警政署卻質疑該案未達「因公殉職」標準,僅能算「因公死亡」,目前認定結果仍在審查中。

謝國樑強調,他仍期待警政署最終審議結果能夠符合民眾與基層員警的期待,若最終未能給予外界合理交代,不排除透過募款方式協助家屬獲得應有權益。

基隆市警察局於15日也對媒體刊載警員蘇昱鴻非「因公殉職」提出說明。

基隆市警察局表示,該案業經銓敘部依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審定「執行任務發生意外危險以致死亡」,另是否符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6條「執行勤務中殉職者」之要件,日前經警政署「審查小組」會議決議,「請基隆市警察局補充說明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憑辦」。案經該局於113年6月再次函報,目前正由警政署會辦各相關單位表示意見中,並將擇日邀集「審查小組」成員召開會議審議。

市警局指出,有關媒體刊載蘇昱鴻家屬無法給予最高額慰問金部分,已依「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發給辦法」發給最高額度安全金新臺幣300萬元;另依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5條規定,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均發給其遺族1200萬元至1400萬元,而該辦法還在進行修法提高慰問金額,將等到行政院審議後發布,屆時再協助蘇昱鴻遺族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