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關即起受理報關業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

基隆關即日起受理報關業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審查,呼籲符合「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的報關業者,於二月二十八日前檢具申請書向基隆關業務二組申請。 基隆關依據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及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辦理報關業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審查作業。 基隆關出,報關業者向該關提出申請後,經審核符合的報關業者,該關將以書面通知,並依該作業規定第三點分別降低其進、出口貨物抽驗比率,而降低抽驗比率的類別,分別是: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報關業為百分之五十一以上至百分之七十五;第一類為百分之二十六以上至百分之五十;第二類為百分之二十五以內。不過,貨物依規定必驗者,不得降低抽驗比率。至於降低抽驗比率的期間為一年,自一百零八年四月一日起,至一百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基隆關表示,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的報關業者,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立即取消其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的資格: 一、報關業員工對關員威脅、利誘或施暴,經依關稅法及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處分,並完成送達程序者。 二、申報的進、出口貨物有違反海關緝私條例規定,其所漏進口稅額、溢沖退稅額或經處分沒入貨物的價值超過新臺幣十萬元,經海關依法處分,並完成送達程序,該年度合計三次以上,且逾該年度報單總數量千分之二者。 三、申報的進、出口貨物有侵犯智慧財產權或違反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規定,經主管機關依法處分,該年度合計三次或以上者。 四、報關業者經依關稅法受警告或罰鍰處分,並完成送達程序,該年度合計六次以上者。 五、當年度受停止報關業務處分者。 六、其他違法情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