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關:貨品進口應確認產地並正確標示

基隆關近日有查獲數批進口貨物產地標示不實,抑或未依規定標示,除通知進口廠商改善後才准以放行外,另案移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及相關單位查處。

基隆關表示,依現行輸入規定,進口鞋類、陶瓷面磚、非醫療用口罩及紡織產品(成衣、毛巾、襪子、床單被褥)等,在進口時就應正確標示產地;其餘進口貨品並未強制規定標示原產地,但若有標示原產地者,不得有標示不實或標示有讓人誤認之虞情形。基隆關指出,該關近日緝獲數批進口貨物產地標示有讓人誤認的態樣,包括:一、使用回收紙箱或沿用其他產品包裝,致外包裝與產品標示產地不一致,使人混淆並誤認產地。二、標示非產地的國名、地名、公司名稱、地址、電話、網址、商標等,卻未加註「進口商」、「代理商」或「經銷商」等辨識字樣,讓人容易誤認產地。例如,進口越南製地毯,來貨僅標示國內廠商名稱及地址,讓人誤認產地為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