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紐約市警違規 僅1%被紀律懲戒

市警懲戒內部違規警員不足1%,亞裔投訴最少。(記者張晨/攝影)
市警懲戒內部違規警員不足1%,亞裔投訴最少。(記者張晨/攝影)

紐約公民自由聯盟(New York Civil Liberties Union,簡稱NYCLU)新近公布的一份報告顯示,紐約市警在懲戒違規執法申訴中存在「嚴重疏漏」;報告發現,在過去20年由市監管機構調查的警員違規案件中,只有1%遵守了內部紀律條例進行了處理。

NYCLU的報告「20年紀錄證明市警成員有罪不罰」(COP OUT: Analyzing 20 Years of Records Proving NYPD Impunity),回顧了向市民投訴審查委員會(Civilian Complaint Review Board,簡稱CCRB)提交的18萬700起對警察的投訴,警員只受到了4283次處分。

調查結果顯示,這份報告涵蓋了從2000年初到今年4月CCRB已經結案的調查,之中只有1530起案件中涉及的警員受到了嚴肅的紀律處罰,比如削假、停職或革職;NYCLU不認為被紀錄在警員檔案中的訓練指示信(Training Letters of Instruction)是一種是嚴肅的紀律處罰。

NYCLU法務主任鄧恩(Christopher Dunn)表示,這些數字清楚地表明,市警的監督和紀律條例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虛設」。

該報告還根據族裔畫分了紀錄投訴,其中指出非洲裔指控警員行為不檢是白人的六倍,而非洲裔警員受到嚴格紀律處分的可能性比白人警員高33%,亞裔民眾的投訴紀錄最少。

全市三大華人社區中,布碌崙(布魯克林)72分局接到投訴最多,為1804起;其次為皇后區法拉盛109分局的1582起;最後為曼哈頓華埠的1272起,但華埠80.4%的申訴方為少數族裔,占三區最高。

對此報告市警表示,90%的警員在他們的整個職業生涯中都沒有遇到過一次有根據的CCRB投訴或部門指控;投訴並不能當作不當行為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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