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劑案昱伸賴俊傑重判18年妻子16年

塑化劑案昱伸賴俊傑重判18年妻子16年

引起台灣飲料食品產業界大風暴的塑化劑事件,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終結,其中始作俑者昱伸公司負責人賴俊傑被重判十八年徒刑、妻子簡玲媛獲判十六年;提供塑化劑原料的金童公司負責人潘淑蘭也判處十二年。都還可提起上訴。

(李河錫報導)

今年五月間,全台各地爆發重創國內飲料、食品與藥庄等產業界大風暴的塑化劑事件,經檢方與衛生單位追查,昱伸公司負責人賴俊傑,為節省製造成本,涉嫌向金童公司購買有毒致癌物的(DEHP)塑化劑,長期摻雜在所生產的起雲劑、果醬與香料中,再販賣給中下游廠商謀取暴利。全案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終結,地院發言人余仕明庭長表示,被告賴俊傑、簡玲媛等人,未遵守食品添加物相關法令,竟長期在製造起雲劑過程中添加有毒、並有害人體健的塑化劑,導致下游廠商購買後,生產製造各類飲料食品,長期危害廣大消費者,並影響國民健康,使下游廠商蒙受嚴重商譽損失,因此採取一罪一罰方式,將昱伸公司負責人賴俊傑重判十八年有期徒刑,並持續還押;其妻子簡玲媛獲判十六年;提供塑化劑原料的金童公司負責人潘淑蘭也被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

此外,昱伸與金童兩家公司分別又被科處兩千四百萬元以及 一千六百萬元的罰金,全案依法都還可以提起上訴。

(攝影:李何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