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仔圳一區延宕搬遷執行拆除 二區拆除作業同步進行

塭仔圳一區新北大道建物經溝通後順利拆除。(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塭仔圳一區新北大道建物經溝通後順利拆除。(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在十一月十六日針對一區內明顯延宕搬遷的違法建物進行勸離拆除,強調市府對於重劃案的魄力與決心;而第二區補償金發價等行政作業亦如火如荼持續進行,當天也同步進行拆除工程作業。

地政局表示,一區自去年九月公告開始,給予區內民眾為期一年的自動搬遷期限,至今年九月二十八日止,逾期除了不發給自動搬遷獎勵金外,對於指標性違章建築、有公共安全危險之虞或明顯延宕拆遷作業情形之建物,將進入強制拆除前置作業,期間會先進行溝通勸離拆除,若影響工程進行,仍接續啟動強拆。

地政局表示,十六日拆除的物件,便是新北大道一處明顯延宕拆遷之違法建物,當天經溝通後,市府人員終於取得搬遷戶同意並將屋內清空,交由市府立即拆除。市府人員表示,市府有決心要推動塭仔圳開發案,請民眾務必配合相關作業。

另外,二區地上物拆遷補償費發價作業也持續進行,通知發放比例也已逾九成以上,因搬遷期限為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即,因此十六日當天也同步進行二區地上物的拆除工程,希望全區的拆遷作業能夠如期在年底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