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比特幣ETF可以買了,但台灣可能有「3個麻煩問題」要克服…詐騙案還會再更多?
金管會週一(9/30)宣布專業投資人可複委託買比特幣 ETF,也讓虛擬貨幣監管議題、衍伸的投資詐騙問題、消費者權益等再度躍上檯面,而詐騙案件更是塞爆地檢署,讓檢察官改革團體不滿,案量已經瀕臨潰堤。
曾破獲多起重大虛擬資產案件的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羅韋淵受訪表示,目前查案時遇到最大的困難,是很多境外交易所不見得會跟台灣的執法單位配合,就執法單位而言,行政監理機關納管業者越多,對辦案、查案都會有幫助。
熟悉虛擬貨幣並曾帶團前往日本考察的民進黨財政委員會立委郭國文說,目前消費者多使用國際平台交易虛擬貨幣,納入國外幣商,至少可形成規範。
國民黨財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說,樂見金管會開放虛擬貨幣ETF,但境外業者無法監管、課稅問題,金管會應和相關部會討論。
台灣虛擬資產反洗錢副理事長曹維傑律師分析,金融犯罪、洗錢防治、打詐應該要一條龍,一定要從上到下,若沒有管理機制或標準,詐欺案件只會源源不斷的發生。
若能從加強監理著手,不管對國內、國外交易所,只要使犯罪的成本提高,才有機會降低犯罪發生。
虛擬貨幣(Virtual currency)在金融市場掀起新一波的投資浪潮,不過卻因為資訊、技術和法規都相對不成熟,伴隨著不少風險,以投資虛擬貨幣為名的詐騙更是層出不窮。
立法院曾在今年6月12日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彭金隆、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就「《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與《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制定對於防制虛擬資產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淪為詐騙工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虛擬資產專法制定進程」進行專題報告。
立法院7月中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對虛擬資產業者改採登記制,新制預計年底上路,現行26家完成法遵聲明的業者,將面臨登記制考驗。若未過關,將面臨退場壓力。
而境外業者目前沒有任何一家通過登記,彭金隆日前在立法院備詢時說,境外業者會透過國際合作進行,若虛擬幣流到海外,金管會將和國外政府機關合作或透過國際組織共同解決問題。
虛擬貨幣查案挑戰大 境外交易所不一定配合台灣執法
但實務上,虛擬貨幣一旦流到境外,要查緝的過程困難重重。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在今年6月18日就曾著眼於當前詐騙案件塞爆地檢署,以及人頭帳戶、網銀洗錢、假門號、冒名電子支付、Line邀投資、個人幣商諸多亂象,難以溯源的斷點,案量更已瀕臨潰堤。
與會檢察官指出,與其後端司法追查不如前端公私部門積極管理防制,並直白點出當前各部會治理的漏洞。
破獲多起重大虛擬資產案件的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羅韋淵受訪坦言,目前查案時遇到最大的困難,是很多境外交易所不見得會跟台灣的執法單位配合,也就是說,當執法單位發現一些有問題的虛擬貨幣流到境外交易所,想要進一步調資料、或請該交易所凍結有疑慮帳戶,都會面臨相當大的挑戰。
羅韋淵說,就辦案角度而言,當然行政監理機關納管業者越多,對辦案是有幫助的,因為納管後業者要遵守一定的義務,而通過洗錢防制登記,行政機關就可以透過登記制度課予業者遵守法律的義務。
羅韋淵也認為,台灣跟其他國家比起來,虛擬貨幣法制化速度算是中段班,因為台灣納管腳步是從《洗錢防制法》開始,接下來就是《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但這兩個法律和辦法重點都在防制洗錢,但是虛擬貨幣不只要防制洗錢,其他例如整個交易市場的安全、健全、消費者保護,還有資訊安全、代幣(Token)的發行等等,都是洗錢防制以外的事情,接下來主管機關還要推動專法,完整的法制化還有很多路要走。
朝野立委盼境外業者應討論納管、課稅 避免司法單位過勞
立法院國民黨籍財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受訪表示,樂見金管會開放虛擬貨幣ETF,這是很正面的事情,立法院也討論很久。不過,民眾也會透過網路向境外業者購買其他虛擬貨幣商品,目前政府只有納管境內業者,對於境外業者,不僅無法課稅也監管不了,金管會應和數位部、財政部討論境外業者落地問題。
郭國文指出,目前消費者多使用國際平台交易虛擬貨幣,納入國外幣商,至少可形成規範。以他之前訪日考察時的資訊,日本目前登錄的業者約30家,其中重要的監理措施包括登錄制、廣告招攬與契約、資產分離保管、虛擬資產上下架規定、資安系統、交易公平與透明度、洗錢防制與轉帳規則、資訊公開與申報等。
關於虛擬貨幣涉及洗錢或疑似犯罪,郭國文說,以GMO為例,GMO Coin執行長石村富隆表示,該交易平台一個月大約有150-200件異常通報事件,其中多數凍結後就不會解凍了,部分在司法單位調查認定沒有洗錢疑慮後,才會於以解凍,希望將來執法的過程可以有行政規範加入,才不會讓司法單位過勞。
反洗錢協會:讓犯罪成本提高 有機會降低犯罪發生
台灣虛擬資產反洗錢副理事長曹維傑律師分析,金融犯罪、洗錢防治、打詐應該要一條龍,一定要從上到下,若沒有管理機制或標準,詐欺案件只會源源不斷的發生。若能從加強監理著手,不管對國內、國外交易所,只要使犯罪的成本提高,才有機會降低犯罪發生。
此外,目前納管的對象都是境內業者,曹維傑認為,現在的虛擬通貨產業,民眾多數時候在台灣的交易所兌換虛擬貨幣,匯到境外平台進一步交易、或者再匯到其他地方,這當然也包含詐騙分子的資金,檢警調在調查追蹤犯罪以及這些有疑義的虛擬貨幣流向,往往需要境外機構的協助,但這些境外機構因為尚未在台灣落地,不見得會有意願配合。
曹維傑說,若能讓境外交易所有在台落地的機會,檢警調前往調閱資料時,業者也比較有意願、且有義務繳交。此外,在業者納管的審查上,建議要有較為明確之標準或指引,讓境外機構來台落地時能有所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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