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親職假或有薪家庭照顧假 各方看法不一籲加強彈性化

不少上班族除了工作壓力還得肩負起照顧家庭,只能蠟燭兩頭燒。而現行雖然政府規定勞工有權1年可以請7天的家庭照顧假,但還是有改革空間。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認為,「其實台灣女性勞動率下滑成因之一,就是現行育嬰假不足以因應留職家長的育兒需求。」

民間團體認為,現行制度即使可請7天的家庭照顧假,或可向雇主請求調整工時但沒有給薪,因此建議應該實施有給薪的親職假。但專家及學者擔憂,如果這樣規劃將與家庭照顧假重複性過高。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召集人簡榮宗回應,「它到底是要制定或是修法在什麼地方?因為我看起來目前的規劃是在現行的育嬰留職停薪制度當中去增訂。」

而不少民眾則認為,現在少子化加上缺工,不少雇主還是會不給家庭照顧假,該怎麼能夠兼顧家庭以及讓雇主人力缺工壓力減到最低,還有待進一步討論。

民眾認為,「對呀,有的話比較好,對家庭比較方便吧。」

也有民眾指出,「老闆壓力比較不會那麼大,變成是無薪假或是1人一半或是給半薪,我覺得這樣會比較好。」

勞動部政務次長黃玲娜說明,「是否增訂以小時為單位的有薪親職假,影響層面很廣泛,我們還需要收集各界意見來審慎衡酌。」

勞動部表示已詳細記錄與會者的意見,將進一步進行內部討論。但各方建議應該加強彈性化以及有薪的規劃,才能達到勞工和雇主以及政府3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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