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國中合作社遭爆販賣違規食品規避抽查 應曉薇質疑收入流向不清

應曉薇召開記者會,踢爆士林國中販賣違規食品。(記者李叔霖攝)
應曉薇召開記者會,踢爆士林國中販賣違規食品。(記者李叔霖攝)

▲應曉薇召開記者會,踢爆士林國中販賣違規食品。(記者李叔霖攝)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十八日召開記者會,踢爆士林國中校長包庇校內合作社販賣違規食品長達六年,於任職期間不僅允許合作社販賣含糖飲料,還包括販售雞塊、披薩等食品,這些食品皆是高油、高鹽、高糖,更讓學務主任擅離職守前往美式賣場進貨。此外,她質疑合作社收入流向不清,甚至恐有謀取私利、中飽私囊之嫌。

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鄧進權強調,根據法令規定,國中小合作社販售食品,禁止販賣茶類飲料、含糖飲料,只能銷售乳製品、百分百果汁,所銷售食品僅能為補充正餐不足或矯正挑食,因此,將再向士林國中進行稽查,也會在一個月內稽查六十三所有經營合作社的學校。

議員應曉薇指出,根據教育部現行法規《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規定,校長放任未經採購私下至美式賣場等地進貨,包含各式高糖飲料、炸雞塊、比薩、熱狗等。合作社盈利所得方面,賬目存在登載不實之嫌?

德益法律事務所游弘誠律師表示,若是合作社違反教育局規定,向學生販售違規食品,且收入未依法呈報教育局,校長及行為人均可能構成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得利、圖利甚至構成違反貪汙治罪條例。

應曉薇提醒市長蔣萬安,校園食品問題嚴重,歷年來都沒有嚴格監督,現在揭發校園合作社醜聞,其實這是陳年陋習,教育局通常「只稽查不複查」,才會讓士林國中有機可趁,甚至稽查人員來訪時,就把違規食品掛上「教職員專區」,根本就是「掛羊頭賣狗肉」,教育局也僅要求校方改善缺失,校方提供改善報告就草草了事,她盼蔣萬安能夠破釜沈舟進行改革。

根據教育局今年進行校園食品抽查,總共抽查三十所學校,合格率令人跌破眼鏡,僅有六所學校合格,抽查學校名單包括新湖國小、景興國中、士林國中、石牌國中(合格)、北投國中、仁愛國中、木柵國中(合格)、信義國中(合格)、興雅國中(合格)、麗山國中(合格)、景文高中、東山高中、陽明高中、師大附中、和平高中、西松高中(合格)、大直高中、靜心高中、滬江高中、景美女中、中正高中、復興高中、大安高工、開平餐飲職業 學校、永春高中、松山家商、松山工農、內湖高中、南湖高中、南港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