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奪命工安意外!議員批「繼續當公親」?北市府:標籤多貼幾次也不會成真

30日台北市士林區福港街一處工地拆除作業地基下陷,駕駛小山貓的越南籍工人遭壓死在駕駛座上。    圖:讀者提供
30日台北市士林區福港街一處工地拆除作業地基下陷,駕駛小山貓的越南籍工人遭壓死在駕駛座上。 圖:讀者提供

[Newtalk新聞] 30日台北市士林區福港街一處工地進行銷售中心拆除作業,疑因地基下陷導致正在操作推土機的越南籍駕駛當場被壓死,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怒嗆,台北市過去9個月內發生8起的重大工安事件,「請問蔣市長這樣還不嚴重嗎」?質疑蔣萬安還要「繼續當公親」嗎?對此,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郭音蘭今天(31日)表示,蔣市長始終強調「沒有人是局外人」,何來「繼續當公親」一說?相信議員不會繼續隨著斷章取義、惡意扭曲、心裡只有政治操作而沒有是非黑白的人起舞,也一定了解「標籤多貼幾次也不會成真」的道理。

郭音蘭表示,已經多次說明,蔣市長在臉書文章中已非常清楚表明,不同意「公親變事主」的說法,恰恰相反,他認為「沒有人是局外人」,因此要求市府同仁積極任事,「寧可管太多,不要做太少」,許淑華可以跟市府一起把「繼續當公親」五個字標籤撕掉。

至於30日士林意外的成因,郭音蘭表示,不論蔣市長或建管處都在現場清楚說明,此案為廠商施工不慎釀成意外。此次事故為廠商拆除樣品屋過程施工不慎,造成二樓樓地板塌陷,進而壓倒施工機具,事故現場無地基下陷情形,周邊地質穩定,未因意外造成影響;市府為求審慎,也在意外發生後迅速聯繫技師公會協助進行工地結構安全評估;建管處也針對工地予以勒令停工,並依違反建築法第63條及第89條裁罰9萬元,在工地未完全符合安全標準前,不許施工;勞檢處也將追究廠商師疏失責任,因涉嫌構成職安法所定的刑事責任,後續將函請地檢署追究刑事責任,若不起訴或緩起訴,最高可罰30萬元。

對於許淑華指出北市府未針對工安事件提出檢討,郭音蘭指出,北市府前已要求建管處,針對施工管理進行十大精進措施,包含委外勘驗隨機抽查、停工案件公告上網、深開挖舉辦施工說明會、開挖工地全面檢查等作為。尤其特別針對強化地下層勘驗檢查,建管處已於112年11月發函要求北市建築工程增加地下室開挖及連續壁必須申報之勘驗項目及勘驗檢查時間,以有效落實承、監造人檢查簽證責任。

郭音蘭強調,面對工安事件,市府團隊一定會採取最積極、最即時的行動,確保後續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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