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院法官「頭埋大腿吸吮」騷擾2女 出庭稱被陷害:上天會懲罰

停職中的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圖/潘千詩攝)
停職中的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圖/潘千詩攝)

停職中的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被控,涉強制猥褻女法官、女書記官遭起訴,台北地院今(1)日下午首度開庭。蔡明宏表示,他還是堅持沒有性騷擾告訴人,並丟下一句「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她的。」

蔡明宏下午受訪指出,告訴人A的部分,在2004年至2010年間都已經接受過行政調查,說明自己沒有對她騷擾行為;告訴人B的部分,女法官先說她死都不會忘記她的行車路線及停車地點,再來就是她夫妻定情的某餐廳,但是經過自己反駁之後,女法官又改口說她記錯了。

蔡明宏表示,女法官指控他在陽明山前山公園超商買了一杯咖啡,但事後調查購買紀錄,又證明他沒有買這一杯咖啡;女法官控訴他喝完了咖啡後,在車上騷擾她,但他否認後,對方又改變說法,說自己先騷擾她,再喝這杯咖啡。蔡強調「她前後說法不一致,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她的。」

全案緣於2023年6月,法官論壇有人發文指,士林地院人稱「蔡董」的審判長,2022年間開車載一名女法官去陽明山荒僻處,藉機「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之後,蔡明宏發文「我如果有性騷行為,我用我全部身家性命賭上任何詛咒」。

士林地檢署介入偵辦,查出蔡不僅於2022年11月性騷擾女法官,還查出早在2007年間也對另一名女書記官有性騷擾行為,涉嫌在車內襲胸、強吻、吸吮,還將頭埋在女子雙腿間,並稱「再5分鐘就好」,去年中旬士檢依強制猥褻起訴。蔡認為,士林地院對他已有不當偏見,聲請移轉管轄到台北地院審理。

行政調查方面,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今年2月將蔡明宏移送監察院,監察院3月12日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士林地院另查出,蔡明宏涉於2004年至2010年間另性騷擾3名女同事,再次移送司法院人審會,並於3月6日第二度將他移送監察院。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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