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克立家暴罪名不成立? 黃嘉千沉默2天首發聲:故意扭曲事實
[FTNN新聞網]記者蕭宥彤/台北報導
藝人黃嘉千與加拿大籍老公夏克立,兩人的離婚官司纏訟1年半,雙方在台灣、加拿大都鬧上法院。近日夏克立透過加拿大律師發布加拿大的訴訟結果,法院判定夏克立並無不法行為,遭指控的家暴罪名不成立。黃嘉千沉默2天,今(2)日晚間透過律師發表聲明,駁斥「夏先生故意扭曲事實」。
夏克立今(2)日透過微博表示,「有人說我是壞人,可是我沒有做什麽錯(內容因涉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不予刊載)」;他隨後又在IG發文,寫下「他們說我不能講話,我受不了!」、「你們的規定是亂七八糟的。為什麼人家沒有證據可以隨便…(內容因涉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不予刊載)」。
今日晚間,黃嘉千透過律師發出聲明指出,夏克立因家暴涉及加拿大刑法「攻撃罪」、「使人窒息之攻擊罪」,被溫哥華檢方提起公訴。「檢方認為夏先生涉有家暴,且其事證的『定罪率極大』」,由於黃嘉千已離開加拿大返台,因此目前程序尚欠缺公共利益,才暫定原定今年8月的庭期,「並非如報導所稱法院判決夏先生未有家庭暴力,夏先生故意扭曲事實,誠屬遺憾」。
聲明中也表示,目前案件還在進行司法程序中,黃嘉千為了維護第三人權益,從未主動對外說明或發布相關內容,「但夏先生仍持續散佈曲解或不實之資訊,藉由媒體攻擊黃女士,請終止任何直接或間接之精神暴力」,懇請回歸司法,勿濫用媒體公審。
黃嘉千聲明全文如下:
因近期諸多不實報導業已嚴重傷害黃嘉千女士之名譽,故為維護黃女士之權益,謹代黃女士聲明如後
一、夏先生因對黃女士施以家庭暴力,涉犯加拿大刑法「攻撃罪」及「使人窒息之攻擊罪」,被檢方(溫哥華皇室檢察署)提起公訴,並核發「禁止接觸、遠離及禁止持有使人致傷或死亡之物品或武器之釋放令(ReleaseOrder)」。
檢方認為夏先生涉有家暴,且其事證的「定罪率極大」,然因黃女士即被害人已離開加拿大,返回台灣居住,因此目前程式尚欠缺公共利益,方暫停原定今年八月的庭期,此有向法庭調取2023年7月25日的筆可證,並非如報導所稱法院判決夏先生未有家庭暴力,夏先生故意扭曲事實,誠屬遺憾。
二、此外,關於加拿大的家事法庭,加拿大卑斯省最高法院裁判亦認定夏先生不斷透過訊息企圖將第三人捲入父母雙方間衝突,此行為已構成持續性之家暴夏先生提起上訴,但2023年6月19日業經加拿大之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 FOR BRITISH COLUMBIA)駁回。
三、關於司法進行中的案件,黃女士為維護第三人權益,未曾主動對外說明或發布,但夏先生仍持續散佈曲解或不實之資訊,藉由媒體攻擊黃女士,請終止任何直接或間接之精神暴力,懇請回歸司法,勿濫用媒體公審,再觸法網,特此嚴正聲明。
黃嘉千
賴芳玉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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