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12件文物捐贈故宮 見證台灣文化外交發展史

外交部長林佳龍29日代表外交部,捐贈12件文物給國立故宮博物院,包含4件銅器、5件瓷器和3幅台灣近代水墨畫,12件文物皆依「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徵集作業要點」,邀集院內外專家進行審查,經預審、初審、複審三級審查通過,最終以最高級別「國贈」正式入藏故宮,未來將透過故宮研究、展覽,讓民眾了解這批文物價值,並認識其在台灣文化外交發展的意義。

台灣早年外交情勢多變,在與其他國家領導階層往來時,具有文化表彰的古物也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根據1957年總統府檔案,紀錄當時外交部因案獲得古物一批,自中國銀行紐約分行運回,共計有35箱。隨後在許多外交場合,這批古物經常以總統名義,被挑選作為贈禮,也有部分文物經鑑別後進入公立博物館,當時就有一批外交部銅、瓷器寄存在故宮。

為讓文物發揮最大價值,今年2月,外交部與故宮達成共識,將此批文物,包括4件銅器、5件瓷器由寄存改為捐贈,包括〈明嘉靖 青花嬰戲圖碗〉、〈商早期 獸面紋爵〉⋯等,另外也將曾陳列於外交部公共空間,供國外外賓欣賞的名家畫作,民國黃君璧晚年所繪的〈綠野山雲〉,與另一幅〈臺員明秀〉,以及黃君璧、傅狷夫、江兆申、歐豪年、張大千聯合繪製的〈河岳日星圖〉3件台灣近代水墨畫,一同捐贈給故宮,並在29日舉行捐贈儀式,由外交部長林佳龍代表捐贈,故宮院長蕭宗煌代表受贈。

故宮副院長余珮瑾指出,外交部文物捐贈給故宮,不只豐富故宮典藏,同時也見證台灣文化外交發展史,像是〈明嘉靖 青花嬰戲圖碗〉,碗底就貼有一張德文標籤,意思是「中華民國駐柏林大使館,100號」與「1947年8月1日」,形式上分別有打字與用印的不同,推測此文物應該是1935年至1941年間,屬於中華民國駐德意志國柏林大使館的第100號收藏。大使館在1941年7月10日撤館後,才用印蓋上「1947年8月1日」的紀錄,見證中華民國與德國建交的那段歷史。

余珮僅同時強調,故宮接受捐贈有一套嚴謹的作業流程,12件外交部文物全數都經過故宮院內與外部專家認可。余珮瑾:『(原音)我們都必須依照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徵集作業要點來辦理,流程一定要經過預審初審跟複審的3個階段。以這一次外交部的捐贈案為例,這3個階段加起來前後歷時約半年,如果再加上前面蒐集資料的過程,那麼全部的時間應該是超過半年以上,那請大家特別留意在初審跟複審的階段中,也都有院外專家參與討論,那最後非常恭喜外交部這12件文物全部通過審查,正式進入國立故宮博物院收藏。』

外交部長林佳龍強調,這些外交部的國寶如果沒有被看見,就無法彰顯其價值,且經由專家認證,這些都是真實文物、有故事的文物,能夠捐贈給故宮典藏、展覽、研究,甚至作為教學之用,他感到很開心。

故宮院長蕭宗煌則透露,除了12捐贈給故宮的文物之外,故宮同仁在了解外交部文物收藏過程中,其實另外也相中了5件書畫作品與4件書法作品,未來也希望外交部能一併捐贈給故宮,由故宮保存、研究與展出,初步也已獲得外交部長林佳龍允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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