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情報監視法免搜索令 掌握情資供總統每日簡報

「外國情報監視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FISA,也稱外國情報偵察法)702條款(Section 702),短期授權將於4月19日截止,共和黨居多數的國會眾院12日通過延長,讓聯邦執法機關不需搜索令搜集大量網路、手機數據等情資時能於法有據。

「外國情報監視法」取得資訊不但是總統每日早晨情資報告的主要內容,還讓美國掌握俄羅斯侵略烏克蘭的真正意圖,辨識哪些外國勢力企圖入侵美國基礎建設,得以揭露外國恐怖主義網路,並防範美國國內發生恐怖攻擊。

然而,每年數十萬美國民眾在沒有搜索令的情況下,訊息遭到政府機關附帶取得。

2008年通過的「外國情報監視法」規定,政府有權要求美國手機公司與網路業者提供進入網路中樞溝通平台的管道,政府可以要求取得手機通話內容,要求電郵業者與其他通訊業者提供某個特定帳號的資料。

根據「外國情報監視法」取得的大量資料,讓美國情報單位可以迅速掌握在其他國家的外籍人士訊息。

國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指出,每日呈送給總統的「總統每日簡報」(President's Daily Brief)裡,約有60%內容含有來自702條款的資料。

隱私與公民監督委員會(Privacy and Civil Liberties Oversight Board)2023年9月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外國情報監視法」取得訊息讓美國得以了解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的原因,哪些外國勢力準備對美發動網路攻擊,以及中國鎖定哪些異議分子。

外籍人士受到監察時,身為美國人的溝通對象也受到連帶偵察。過去幾年,702條款曾經多次更新,包括2018年設立保護新措施,盡量減少美國民眾的通訊內容在沒有搜索令的情況下被監視。

紐約大學法學院布瑞南司法中心(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引述公開數據指出,聯邦調查局(FBI)透過「走後門」手段,每年對數十萬美國人進行資料搜集;「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抗議人士、國會議員以及國會選舉金主資料都被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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