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患罪定義修正 共諜罪刑責將加重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外患罪章中的「敵國」改為「敵人」。未來只要完成三讀,共諜均能直接適用外患罪,加重共諜刑責。

立委王定宇認為「敵國」在法律解釋上未包含「大陸」,且先前共諜案刑度過輕,海軍退役中將柯政盛僅判1年2月,共諜罪責明顯過輕,凸顯刑法外患罪章保護的國家法益,有所不足。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日逐條審查後,初審通過王定宇版的「刑法」外患罪修正案,將交由黨團協商,若三讀通過,共諜均能直接適用外患罪。未來臺灣民眾若赴大陸當共軍,對抗中華民國、通謀大陸對中華民國開戰或通謀大陸分裂臺灣領土,最重可處死刑。

此外,社會普遍認為「國安法」不夠,多名立委質疑,比對李明哲在大陸被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共諜在臺幫對岸發展組織,卻沒人遭判刑超過5年。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說,現行法律為兩岸現況而訂定已有規範,另國安法修法中,要加重刑責,共諜刑度不會再判4年以下。

★更多追蹤報導

台人加入解放軍 最重判死刑
立院初審通過刑法修正案:通謀敵人分裂中華民國國土「最重處死刑」
共諜罪太輕了 立委後知後覺
立委提修外患罪,法務部:共諜不會判4年以下
共諜退將許乃權出獄 爽領月退7萬5

--------------------------------------

Yahoo奇摩新聞歡迎您投稿!對於這個社會大小事有話想說?歡迎各界好手來發聲!用文字表達你的觀點。投稿去—–>https://goo.gl/iy5T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