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質疑頂新油質 檢方:越南豬油非回收油

▲頂新律師團強調,彰化地院的報告指出,頂新自越南進口豬油的檢驗指標皆合格。(圖/資料照)
▲頂新律師團強調,彰化地院的報告指出,頂新自越南進口豬油的檢驗指標皆合格。(圖/資料照)

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7月28日因味全油品案入監執行後,今(20)日首度因頂新越南豬油案二審提調到台中高分院出庭。本次開庭原透過司法互助方式傳喚越南方面證人出庭,雖然證人未到,但一審時彰化地檢隱瞞法院、私自至越南調查之情事,成為律師團控訴重點。而頂新自越南進口之豬油到底是不是回收油,台中高分檢檢察官李慶義主任當庭表示,本案證據與起訴書都未說頂新越南豬油是回收油。直接釐清外界的質疑,確認頂新油品並非回收油。

頂新豬油品質一直是外界關注重點,之前媒體誤用他案郭烈成地下油廠噁油照片,已被證實非頂新油品實際照片。律師團強調,本案ㄧ審時,彰化地院至頂新屏東廠抽驗油槽的報告也指出,判斷油品是否是回收油和餿水、地溝油的指標皆合格。出具檢驗報告的Vinacontrol公司,是越南最大之國營鑑定公司,是經越南醫療部指定為專門之鑑定機構,大幸福公司出口給頂新公司的油品,通過重金屬、微生物、食品細菌毒素、食品內生物學與化學汙染、食品添加物等五大管理標準,皆證實頂新自越南進口之豬油並非檢方所稱之不符合人體食用,一審也因此判決無罪。

合議庭今日原本傳喚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呂氏幸及Vinacontrol 公司代表人至台灣出庭作證,雖然人未到,但一審時彰檢未依法聲請就逕自前往越南調查,在當地也未依照越南及台灣刑事訴訟法規定,以法定方式取證的過程,再次被律師團提出檢方的越南調查筆錄不具證據能力。且台中高分檢屢次提出與本案無關之案件,如強冠案件等做為本案主張,頂新律師余明賢表示,檢察官顯然是張冠李戴,且檢察官自己在補充理由書也明稱該內容非起訴範圍,竟卻繼續提出,此舉非但於法不合,也影響辯護人之辯護權。

至於魏應充入監後的狀況如何?余明賢向媒體表示,魏應充仍掛心公益推動的進度,他叮嚀同仁關懷社會的腳步不能鬆懈不能放慢,要儘速啟動歲末弱勢團體與邊緣戶的支持專案。此外,被告大幸福公司總經理楊振益的辯護律師也表示,呂氏幸之所以未到台灣出庭,是因為持續有不明人士以台灣法官名義去電越南請她出庭,讓她不明白台灣司法程序而感到不安。審判長也當庭鄭重澄清,傳喚是透過正當司法互助程序,絕無電話聯繫,呼籲外界不得以法院名義詐欺,並影響審判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