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家庭看護工爭取週休1日 勞動部籲雇主履行契約
記者郜敏/臺北報導
針對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陳情,為外籍家庭看護工爭取週休1日之事,勞動部表示,正積極檢討並採行下列措施,以保障移工休假權益。
第1,外籍勞工與雇主簽訂的書面勞動契約,其中必載事項包含雇主應提供足夠休息時間、每7天應給1天休假,若外籍勞工認為休假權益受損,可循「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或洽當地主管機關申訴,政府會協助進行調解。
第2,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時,雇主可自費聘僱本國照顧服務員,或尋求喘息服務單位自費購買服務,若有任何相關疑義,均可洽當地長照管理中心諮詢。
另外,衛福部正規劃「長照2.0」納入聘有外籍看護工的家庭,提供喘息服務,勞動部後續將與衛福部密切配合協處,儘速落實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及請假期間替代照顧服務。
勞動部表示,落實勞動者休假權益責無旁,會虛心接受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的指教,並持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