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外籍漁工被迫放無薪假、生活環境如貧民窟 監察院糾正勞動部、新北市府

多年間,多名外籍漁工被迫簽下合意解約書,放起非自願且漫長的無薪假。(照片來源/新北市政府提供)

去年9月臺灣小卷捕撈季節結束後,傳出有雇主、仲介迴避勞基法,運用「合意解約」彈性調解人力,導致有64位外籍漁工在待工期間被迫放長期無薪假,並被迫擠在環境惡劣且沒有廁所與熱水的宿舍,甚至這些移工還需吃住自付,被迫游走在失聯移工的邊緣。

監察委員紀惠容與王幼玲表示,監察院對此情況嚴重關切,對勞動部與新北市政府予以糾正,指責其未能及時保障漁工權益,對台灣國際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三年內有205位移工被提早解約

這些外籍漁工受雇從事台灣沿近海漁業,按法律應享有勞基法保障。然而,實際操作中,許多移工在捕魚淡季或依雇主指示待工期間,未能獲得應有薪資,甚至被迫接受解約。根據調查,2023年有64位漁工涉及此情況,分屬於45位雇主,經由3家仲介業者介紹。實際上,這種解約現象並非單一年度的問題,過去三年中,共有205位移工被提早解約,而勞動部卻從來沒有警覺。

漁工因為捕魚淡季被解雇或待工,依法應享有資遣費及生活保障,且雇主仍應在轉換雇主期間承擔生活照顧管理責任。然而,許多外籍漁工在漁季結束後,不僅被要求下船,還被迫簽署解約書,這些解約並非漁工本意,反而是在經濟壓力下被迫接受,甚至還有護照或居留證由仲介保管等違反權益情事。

外籍漁工:感到被欺騙

另外,紀惠容指出,外籍漁工的住宿環境極為惡劣,監委實地調查後發現,多達80人要擠在僅有40坪的空間內,已違反每位外籍移工應有居住空間3.6平方米的規定。部分漁工甚至無法擁有基本的生活條件,如床位棉被、熱水和廁所,還需要自行煮食,並負擔每人每天100元住宿費及100元的團體搭伙費。這些問題都嚴重違反外籍勞工的基本權益。

狹小的空間必須容納多名外籍漁工席地而睡。(照片來源/監察院提供)

這些外籍漁工表示,來台之前並未被告知會有休漁的問題,因此感到被欺騙。他們原本以為會有三年的穩定工作,卻因為雇主要求而不得不中途離職。他們對於所簽署的解約內容並不清楚,只能依賴雇主的承諾,期待能再次返回工作崗位。

這些外籍漁工生活環境髒亂不堪。(照片來源/監察院提供)

然而,2023年的白帶魚輸銷中國遇到困境,影響雇主出海意願,工作機會銳減,使得這些漁工不得不另尋工作,甚至游走在失聯移工的邊緣。

建議建立預警通報機制,避免外籍漁工成為失聯移工

兩位監委批評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在事件初期未能有效監管,也未能即時提供援助。勞動部雖然在監察院調查後進行了專案處理,但卻未能徹底解決問題,反而讓漁工在仲介的監督下無法說出真實情況。

目前台灣的就業保險制度排除了外籍漁工,使他們在面臨失業風險時缺乏保護。此外,勞動部也未能將這些漁工納入《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的範疇,使得這些面臨更高解聘風險的漁工無法獲得應有的法律保護,也無法與本國勞工享有同等的權利。

針對此問題,兩位監委建議,勞動部、農業部漁業署及新北市政府應檢討現行的休漁期間勞工配套措施,並加強對勞工解約後轉換制度的規範。同時,也應建立預警與通報機制,避免外籍漁工因經濟壓力成為失聯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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