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張實支實付醫療險 怎麼賠?

文●編輯部

醫療險(或稱健康險)是我國壽險公司最大宗的業務,雖然它的保費收入占率不高,但承保與理賠件數卻是不得了。以投保件數來看,在個人險部分已經高達八千多萬件,若加計團體險就超過一億一千萬件,以台灣人口數計算,平均每位國人擁有四.八張醫療險。

醫療險的使用頻率非常高,壽險公司一年光理賠醫療險的件數就超過一四○○萬件,件數雖多,但每件的理賠金額卻不高,平均每人僅約一萬元;也因此使得國人對醫療險的需求越來越殷切,往往一聽到健保可能哪個項目不給付,就趕忙要補強醫療險保障,這從去(一一二)年年底金管會一提出要檢討實支實付醫療險副本理賠制度後,市場上掀起一波搶購熱潮便可看出。

如今,實支實付醫療險正本理賠新制已於今年七月一日上路,到底什麼是正本理賠新制?新制對之前已投保的醫療險適用嗎?民眾未來在投保實支實付醫療險或申請理賠時,有哪些該留意的地方?電視節目【健康保險大家談】特別邀請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現代保險》雜誌發行人林麗銖與國泰人壽副總經理凃薏如來為觀眾解說分明。

實支實付醫療險詐保案件頻傳

北檢:副本理賠有檢討必要

首先,蔡火炎就我國實支實付醫療險過去的發展歷程做說明。他表示,早在民國五十一年就有保險公司推出實支實付醫療險,八十三年全民健保實施之後,財政部在八十六年九月訂定「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特別針對就醫時需自行負擔以及不屬於健保給付的項目,提供病房費、手術費及醫療費用的實支實付醫療險,保戶在申請理賠時必須檢附醫療收據正本。

該制度推出之後,同時在要保書的聲明事項,保險公司也會詢問保戶是否已投保其他公司實支實付醫療險,如果保戶說明已投保而保險公司還願意承保,這時保險公司就必須依照契約履行給付責任;若保戶聲明沒有重複投保,將來若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就其他公司已給付部分就不會再給付,而是改用「日額」方式理賠。「到了九十五年之後,開始有業者表示要放棄正本理賠改全面採用副本方式,因此九十五年之後不少副本理賠的商品陸續上市,這跟損害填補原則就有一點背離,也導致很多客戶買了很多張醫療險然後用副本申請理賠,造成所獲得的理賠金額遠大於實際醫療費用的情況。」

蔡火炎接著表示,在一○七年時,一些疑似道德危險的案件發生,當時金管會也做了一些檢討,希望針對實支實付醫療險副本理賠做控管措施,於是在一○八年八月推出每人最多只能投保三張實支實付醫療險的規定。之後又發生台北某知名婦產科有理賠證明文件不實的道德危險問題,當時檢察官也呼籲副本理賠實支實付醫療險有檢討必要,此外,健保署也希望實支實付醫療險能夠回歸損害填補原則,避免醫療資源被濫用。「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今年七月一日有關實支實付的醫療險就回歸到損害填補機制。」

保險不該淪為生病賺錢工具

健保署:回歸損害填補杜絕醫療浪費

「所謂實支實付醫療險,顧名思義就是保戶實際發生多少醫療費用,保險就補償多少,如果可以買好幾張而且副本都可以理賠的話,在損失一塊錢卻可從保險獲得三塊、五塊錢理賠的情況下,就很容易誘發道德危險,並讓有心人士能有可操作的空間。」林麗銖表示,從之前發生過的許多醫療險詐保案,就可看出這樣的問題,「立意良善的保險制度不該這樣被誤用,早就應該回歸損害補償的精神,現在才規定雖然有點晚了,但總是對的方向。」

從實支實付的精神來講,是不該有副本理賠的做法,但過去的確有不少消費者買了可以副本理賠的保單,而且不只一張,遇到目前的改變可能會覺得心慌或不知道未來會怎樣?「的確有不少民眾是因為聽到以後再也買不到副本理賠的醫療險,所以趕在改制前加保,但國泰人壽一直都只收正本,也就是一年期實支實付醫療險我們只保第一家,如果民眾投保時告知已經有保同業的醫療險,我們就不會再接受。」凃薏如接著表示,保戶買了國泰之後當然有可能再去買其他公司,這時候,未來若發生事故就可能會有理賠超過實際醫療費用的情況。

「假設保戶買了國泰與同業各一張十萬元限額的醫療險,在某次醫療當中花費是五萬元,這時候保戶從國泰已獲得足額的理賠,但因另一家接受副本,所以又可從另一家獲得五萬元,兩家合計理賠十萬元已經超過保戶五萬元的醫療支出。」凃薏如說,也因為這樣,慢慢的就有一些民眾發現好像可以從當中得利,在大家口耳相傳之下,副本理賠的醫療險就愈發熱賣,甚至連一些醫生也會因為病患有保險,而鼓勵採用自費的醫材、療法或藥物等。

「回歸損害填補原則的做法可讓民眾知道商品其實有各種分類的,實支實付醫療險就是損害填補,如果想要薪資補償應該是要用其他商品加強,而不是透過多張副本理賠醫療險來墊高保險額度。」

正本理賠新制不溯及既往

十月起:住院與傷害各有醫療限額

七月一日上路的規定,是否適用之前已投保的醫療險,對此蔡火炎表示,基於契約安定,新制通常都是不溯及既往。也就是說,只有七月一日之後「新」投保的醫療險才適用損害補償原則,必須用正本申請理賠,七月一日之前投保的醫療險,還是回到原契約的規定處理,若原本就能用副本理賠,縱使新制上路仍可繼續沿用原規定。至於續保的案件,若是保證續保且原本就採副本理賠的商品,就應依上述原則繼續下去;若是非保證續保的商品,續保之後能否繼續沿用副本理賠,「這可能就要回歸到各個保險公司的作業,這部分民眾可以向所投保的公司做進一步的瞭解。」蔡火炎說。

新制除了不溯及既往外,相關的配套措施也將在十月一日上路,蔡火炎表示,配套措施會將保單區分為「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與「實支實付傷害醫療險」兩個群組,而且這兩類保單會各自適用最高限額。此外,未來投保實支實付險,要保人還必須簽署「特別提醒事項聲明書」,確認已了解理賠符合損害填補原則,同一次醫療行為、同性質保單,理賠金不得超過實際負擔的醫療費用,但實支實付傷害醫療險與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因分屬不同性質、限額可分開計算。

林麗銖則補充,像團體保險、旅平險或學生保險,因為原本就沒有要求要用正本申請,所以都不受新制的影響,仍然可用副本理賠。此外,這次的配套措施也列了四個豁免正本理賠的險種,包括海外留學生綜合險、汽機車險與住宅火險中可附加實支實付型的傷害醫療險和微型保單,也就是說,這四類保單排除在正本理賠新制適用的範圍。

更多、更詳盡的報導都在已出刊的429期《現代保險》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