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留意】出廠5年以上機車未定檢會收到罰單?快輸入車號查詢

你 LINE 收到「家裡有出廠5年以上的機車」、「請記得於行照發照月及其前後一個月內前往合格定檢站驗車」的訊息嗎?說可以點一個網址進去輸入車號查詢,避免逾期未定檢而收到罰單。這個是真的消息唷!逾期未定檢者確實會罰款,大家可以在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裡面查詢。

家裡有出廠5年以上的機車定檢的訊息

原始訊息版本:

家裡有出廠5年以上的機車 請記得於行照發照月及其前後一個月內前往合格定檢站驗車 自今年起逾期未定檢將會直接收到罰單喔 請不要跟自己的荷包過意不去

如果不知道機車是否完成定檢 可點選上述網址輸入車號查詢喔

也記得提醒家中長輩 親朋好友喔

https://www.motorim.org.tw/query/query_check.aspx

訊息說明:

根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的規定,確實機車出廠滿 5 年以上,每年就必須依行照發照月份前後 1 個月間進行排氣定期檢驗,在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裡面的確可以做查詢唷!

實際狀況解釋:

根據新竹市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科提供的資料,目前根據法規,依 107 年 8 月 1 日公布實施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4 條及第 80 條規定,機車出廠滿 5 年以上,每年須依行照發照月份前後 1 個月間進行排氣定期檢驗,逾期未定檢者處新臺幣 500 元罰鍰,超過應檢驗日起 6 個月仍未定檢者,經環保局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再處新臺幣 3,000 元罰鍰。

經環保局再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牌照」。環保署於修正空氣污染防制法時,考量環保局需稽查確認車輛之使用狀態,始得進行裁處之困難,將原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0 條「使用中」車輛修改為依牌照狀態而定,並將罰鍰下限修正為新臺幣 500 元,以符合比例原則,同時使車輛污染管制更具強制力。

提醒有騎機車的車主,真的要依規完成檢驗以避免受罰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