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撈魚走入歷史?《動保法》修法 最高可罰25萬

農委會日前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將禁止夜市攤商以遊戲、娛樂、賭博等名義進行動物交換或贈品,違者最重可罰25萬元。(夜市示意圖)   圖:高雄市經發局/提供
農委會日前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將禁止夜市攤商以遊戲、娛樂、賭博等名義進行動物交換或贈品,違者最重可罰25萬元。(夜市示意圖) 圖:高雄市經發局/提供

[Newtalk新聞] 未來夜市不能撈金魚、撈烏龜了,農委會日前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將禁止夜市攤商以遊戲、娛樂、賭博等名義進行動物交換或贈品,違者最重可罰25萬元,因此未來類似遊戲也將走入歷史,更令不少攤商抱怨,對此,農委會表示,目前草案預告階段,任何人或團體均可表達意見,實際上路還要看立法院時程。

農委會於28日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此次修法是近年來最大規模,包括強化飼主課責、加強管理動物利用與虐待傷害等,包括緊急情況下動保人員可進入私人領域執法;以及禁止以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為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因此夜市常見的撈金魚、撈烏龜、釣蝦等遊戲也將違法不得繼續經營,違者最重可罰25萬元。

對此,農委會表示,此次修法是很多動保團體的高度共識,依據修正草案內容,夜市遊戲只要涉及有動物交換與贈與者都算違法,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類型、條件、方式或場所者,不在此限,而目前仍在草案預告階段,任何人或團體均可表達意見,後續還要看立法院排審狀況,因此具體上路時程要視立院審議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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