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拖7年 曾威豪、劉芯彤夫婦更一審輕判8年

2014年台北最熱鬧的信義區發生駭人聽聞的「夜店殺警案」,主嫌曾威豪劉芯彤一審判刑8年6月與9年,二審改為10年與9年。但因夫妻檔等人沒有證據判斷是否有共同犯罪,案經撤銷發回,今天(10號)更一審宣判,均輕判8年。

2014年9月13日凌晨,小開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到東區夜店消費,與鄰桌發生衝突,夜店圍事聯繫已經下班的台北市信義分局員警薛貞國前往協調,他與同事莊瑞源到場。沒想到薛貞國竟遭數十名黑衣人持球棒、刀械、鐵椅毆打,最終傷重不治。

經歷過一審與二審的判決,在更一審中劉芯彤的律師直言,他們沒有預期有這麼多人,3波衝突也與劉芯彤沒有關係。曾威豪面對2位警員的賠償,更脫口「我快破產!」

最後高院依照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判處2人8年徒刑,除曾威豪夫妻之外,其餘7名共犯則改判10年6月到7年不等刑期,案件還可上訴。至於先前被判刑13年定讞,逃亡馬來西亞的許姓共犯,上個月在吉隆坡落網,解送臺北地檢署歸案。